教会组织和信徒在安乐死和协助死亡上的不同观点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协助死亡委员会(by the Commission on Assisted Dying)在上周公布了一个建议协助自杀合法化的提案受到圣公会的密切关注。并据调查显示几乎每个主要的基督教教派都反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
协助自杀委员会由前律政司秘书长查尔斯•福尔克纳(Charles Falconer)勋爵主理,允许医生对存活时间少于12个月并且希望死亡的绝症病人开足够致死的药物剂量。病人必须超过18岁,并且无智力障碍,同时还需要得到两个独立医生的批准。
英国教会马上出来谴责这个提案,卡莱尔教区主教Rt. Rev James Newcome代表教会就医疗方面的主题进行发言并在网站上发表如下声明:
“对于侵犯采取的最简单有力的防御就是保持法律原样。福尔克纳勋爵所做的是想辩证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即将很多属于弱势群体的人置于风险中,以至于少数想要控制时间地点和死亡方式的个人愿望可能会得到满足。这种风险是不必要的也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2009年3月报纸的头条为“协助死亡/自杀和自愿性安乐死”。圣公会承认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但是结论是:
“同情加上高质量的服务以及有效的药物治疗或许可以使痛苦得到缓解;也会得到协助死亡/自杀或者自愿安乐死。然而虽然用心良苦,这也只是以最原始的方式来消除它。
其他的基督教教派对于安乐死和协助自杀有自己坚定的反对立场。
萨拉•克洛普(Sarah Kropp)全国福音派协会的新闻主任和基督邮报记者分享了一个1994年医疗方案终极文件的连接,里面声明:“人类是基于神的形象被创造的,而且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神已经给了人在所有被造物中的最高尊严。人类的尊严禁止积极的促成了人的死亡的安乐死。”声明也探讨了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的道德问题,指出:“假如病人都是身患绝症,即将死亡并且治疗方案不能提供带来确定的医疗希望,这是合适去要求撤销生命支持系统,允许自然死亡的。”
循道卫理公会对于安乐死的观点在其网站上阐述如下:“基督教的信念是:“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纪一章27节)。这是我们最基础的尊严来源,也是人类生命神圣的圣经基础。神已经给了,我们不能将其拿走。死亡是一个过度事件不是终结。我们被呼召负责任的使用神给的所有礼物,并且在任何时候用慈悲的方式去寻找这些礼物。在大力发展临终关怀的方法中已经展示出了这种慈悲,临终关怀运动已经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美南浸信会在1992年6月对于安乐死和协助自杀发表的声明指出:“对于将于进一步解决,我们拒绝任何适当的能造成人死亡行为本身或者行动意向。”并且“对于最终解决了,我们呼吁联邦政府和当地政府根据法律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或者协助死亡的实施者进行起诉。”
在华盛顿的俄罗斯东正大教堂圣约翰浸信会已经确定,东正教教会反对安乐死。一个针对该主题的文章发表在官方网站上,内容如下:东正教教会对安乐死的教导是有意识的结束人的生命,必须被定罪为谋杀。然而,迅猛的现代依靠科技进程和人工维持生命的各种手段要求神学家对于安乐死的问题和“一个人结束生命的权利”给出更加准确的教会的定义。然而声明也补充到:“维持重病的人的生命问题需要一个个性化的方法,需要在每一个例子中和患者家属、医生和属灵导师等进行认真全面的讨论。在这些例子中当一个人无药可救的时候,教会在安乐死和不再使用额外的方法维持生命的决定上要做出准确的区分。
在天主教的教义问答中,梵蒂冈网站上罗马天主教教导的官方文本第一次在1994年法国发表,内容如下:无论什么动机和手段,直接安乐死包括结束伤残、生病或者即将死亡的人的生命,在道义上都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行为或者疏漏的本身或者意向为了消除痛苦造成的死亡均构成谋杀,严重违背了人类的尊严而且是对于存在的上帝,创造者的亵渎。出于好意的判断错误并没有改变谋杀行为的本质,这是必须被禁止和排斥的。
一个从2007年开始就在一般美国教会信徒中研究信徒对于协助自杀的态度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不顾绝大多数教派理事机构的观点,支持实施的信徒占明显的比例。
当被问及”对实施协助自杀医生的道德可接受性”的时候,23%的每周参加教会活动的受访者认为所谓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45%的几乎每周/每月的教会参与者以及67%的很少或者几乎不参加者认为协助自杀医生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一个被问及的问题:医生被允许协助患有不治之症的有剧烈痛苦的病人实施自杀是否是合法的。35%的教会每周参与者说医生应该被允许去帮助病人;52%的几乎每周/每月参与者和73%的很少或者几乎不参加者也表示同意。
最后,“自杀”这个词从一起被诵读的问题中被去掉:“当一个人得了不治之症时,而且当病人要求的时候,你是否认为医生应该在法律上被允许以无痛的方式结束病人的生命?”几乎一半,47%的的教会每周参与者说应该被允许,70%的几乎每周/每月参与者和84%的很少或者几乎不参加者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