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基督徒在中国散发《圣经》被监禁,罚款逾10万美元

位于中国北部的内蒙古自治区有九名基督徒因散发《圣经》而入狱,刑期从一年到近五年不等,罚款高达一百万元人民币(约合13.7万美元)。
据《Bitter Winter》报道,这些基督徒因通过未注册的家庭教会非法转售合法出版的《圣经》而被判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九人进行了判决,结束了一场备受关注的法律战。
刑期最长的是王洪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款一百万人民币。王迦勒和刘敏娜分别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监禁和20万人民币(约合27,500美元)罚款。
杨志军被判四年零三个月,罚款15万人民币(约合2.05万美元)。季合营、季国龙、张旺和刘伟各被判处三年监禁,个人罚金为20,000人民币(约合2,700美元)。李超的刑期最短,为一年,并被处以5,000人民币(约合685美元)的罚金。该组织的主要成员班颜洪曾于2024年4月被判五年徒刑。
这些判决源于2021年4月发生的事件。当时当局逮捕了10名分发合法出版的《圣经》的基督徒。
尽管《圣经》是在南京正式授权和印刷的,但当局仍起诉该组织通过其家庭教会进行未经授权的分发。
检察官辩称,即使是合法印刷的宗教经文,如果在官方批准的渠道之外销售,也属于非法行为。
宗教自由观察组织国际基督徒关怀差会(International Christian Concern)指出,这些基督徒以低得多的价格转售和分发《圣经》,因为他们想把分享上帝的话语作为传福音的一种手段。他们之所以被捕,是因为他们拒绝加入政府批准和控制的三自爱国运动。
当局认定王洪兰和班颜洪是该组织的主要人物。王洪兰曾因迫害而入狱,其中包括五年监禁和一年劳改。
在法庭审理期间,被告强调他们的意图纯粹是传教而非商业。他们报告了售价产生的亏损。他们以标价的95%购买了《圣经》,但转手时只卖了75%,以方便更广泛地传播。
尽管实际判决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但这一判决已于本月早些时候初步向亲属和同道报告。
截至公告之日,包括季合营、季国龙、张旺、刘伟和李超在内的五名被告已通过审前羁押服满刑期。
中国最近禁止外国传教士传教和建立宗教组织,理由是此举对国家安全十分必要。中国共产党宣布的最新限制措施将于5月1日生效。这将加剧中国对基督教的镇压。
据《Mission News Network》报道,新修订的规定明确禁止居住在中国的非中国公民未经许可传教、创办宗教学校、制作或销售宗教文献、接受宗教捐赠或招募中国公民为宗教信徒。
外国神职人员只有在受到国家认可的宗教机构正式邀请的情况下才能传教,而且所有传教内容都必须事先获得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