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后怎么办?
没有什么比故意犯罪更让基督徒痛如撕心裂肺了。我明白,一切罪都在某种程度上有故意的因素在内。不过,有些罪是故意,有些罪则确确实实是明知故犯。
开车时被抢车道后你随口骂句脏话所带来良心上的羞愧与自己观看色情信息、酗酒之后的折磨可不一样。为什么呢?因为暴怒之时的出言无状更多是应激性而非主动之举。从你嘴里蹦出来的第一样东西是坏的吗?是坏的。不过在你当天早晨开车前对自己说过“如果有人抢道,我一定会对他们骂脏话”吗?不会吧(至少我希望别这样)。在当时当刻,没有什么太多想法,那些东西就从你不那么圣洁的嘴里脱口而出。
但犯下我前面提到的其他那些罪,就必须有一系列有主观意愿才能做出的决定。你不是受到看色情内容的诱惑后1秒钟就去做的。你必须决定先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场合,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点击一个视频(然后是下一个,下一个再下一个)。你不是受到喝酒诱惑,然后就——突然就烂醉如泥——不省人事。你一定得穿好衣服,叫个车,走进酒吧,点一杯酒(然后是下一杯,下一杯再下一杯)。在这一系列决定中的任何一点上,你都能说:“不,我不要这么做了”或者“不,我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你有许多机会停下来回到正途。
因此,你如果最后还是去看色情东西,或者喝醉,那你是做了一大堆事情才到那种境地。如果你是基督徒,明白这点会比任何宿醉更让你难过。你心思低沉,眼睛湿润,你问你自己何以一犯再犯,回想起自己明明可以悬崖勒马的好几次机会,而自己却顽抗到底,哀叹你玷污了神,让那位给你生命之神伤心。而且,不要让任何好心人来告诉你:“别太苛责自己了,宝贝”——你这么感觉很对、很正确。悲伤是百分百恰如其分的。
然而,恰当的悲哀,按照圣经说法是“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并不会失控,而是“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哥林多后书7章10节)。当我们犯罪——无论这罪多穷凶极恶——沉溺于羞耻与消沉中并不是敬虔的做法。这被称为世俗的忧愁,这并不能带来拯救,而是带来信仰的衰弱与毁灭。神会允许一块愁苦的阴云在一小段时间内笼罩你——几小时,一天,一个星期。他会管教那些他所爱的人。但圣经中的神并不是因为你上个月、去年、或者1996年时犯了一项什么罪而日复一日用皮带鞭笞你的神。
不,他是说出宽恕与希望恩言的那一位:
“不要惧怕!你们虽然行了这恶,却不要偏离耶和华,只要尽心事奉他。若偏离耶和华去顺从那不能救人的虚神是无益的。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撒母耳记上12章20-22节)
神的心意不是要你在每次做了坏事之后都很长很长时间感到难过。你拖延日久的情感伤痛不会让你更洁净。单凭基督的宝血就能让你洁净。神的意思是要你承认自己的罪,恰如其分地为罪难过,信靠神是如他所说那样仁慈的神,继续追随耶稣。
所以,无论如何,要感到羞耻。感到后悔。但然后要把眼光从自己身上挪开,信靠神能原谅你(再一次!),然后回到正途上。
“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希伯来书12章11-13节)。
(翻译:尤里)
Matt Moore是一名基督徒博客作家,欲更多了解他,请访问mooremat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