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爾警告,若永久禁止女牧師,SBC會失去少數群體教會
美南浸信會(SBC)的信使們正準備就一項被稱為「法律修正案」的會章修正案進行投票,該修正案將永久禁止女性「按聖經資格」擔任牧師。該教派的前主席格雷爾(J.D. Greear)稱這是「不明智的」、「不必要的」,並表示這可能會導致少數派教會大出血。
「我仍然堅定地反對這項修正案,不是因為它的內容,而是因為它試圖破壞我們歷史上的合作原則,」曾於2018年至2021年擔任SBC主席的格雷爾周四在其網站上寫道。
「它推翻了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我反對法律修正案並不是因為我是一個出櫃的溫和派或在神學問題上軟弱。我擔心的是,自保守派復興以來一直作為我們大會特點的傳教、合作平衡即將被推翻」。
《2000年浸信會信仰與信息》將 「牧師 」定義為 「履行牧師職務和執行牧師職能的人」。《2000年浸信會信仰與信息》第六條進一步指出,聖職指的是牧師和執事,「雖然男女都有在教會中侍奉的恩賜,但牧師的職位僅限於符合聖經資格的男性」。
在2023年6月舉行的SBC年會上,一項對SBC章程的擬議修正案獲得了12,000多名信使約 80%的投票通過,該修正案明確規定女性不能擔任牧師。
該修正案由弗吉尼亞州阿靈頓浸信會(Arlington Baptist Church)的邁克·勞(Mike Law)牧師提出,如果在周日於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開幕的SBC年會上獲得多數支持,該修正案將成為永久性修正案。
就在去年對該修正案進行投票的幾個小時前,88%的信使投票支持罷免華理克(Rick Warren)的馬鞍峰教會(Saddleback Church),因為該教會允許一名女性擔任教導牧師一職。蕨溪浸信會(Fern Creek Baptist Church)因有一位女牧師而被撤職的決定也以92%的票數得到了支持。
在那次會議上,大約每10位信使中就有9位投票贊成解除有女牧師的教會的關係。
格雷爾認為,他並不認為有必要修改南浸信會的章程來阻止婦女在該教派中擔任牧師,但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市第一浸信會的主任牧師希斯·蘭伯特(Heath Lambert)卻不這麼認為。
蘭伯特著有《上帝的大愛:邂逅上帝對充滿敵意的世界的心》(The Great Love of God: Encountering God’s Heart for a Hostile World)等多部書籍。他在其教會網站上分享的一份有關該問題的入門讀物中指出,「法律修正案是前往印第安納波利斯參加2024年美南浸信會會議的信使們所面臨的最關鍵問題之一」。
「這個問題的真正癥結在於《聖經》。《聖經》非常清楚地指出,牧師一職是為符合聖經資格的人保留的(提摩太前書 2:11-12;3:1-7;提多書 1:6)。浸信會信徒知道這一點」。蘭伯特解釋說:「這種清楚的認識使整個事情變得簡單,而不是像某些圍繞這個問題的爭論會讓你相信的那樣。」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法律修正案已擺在美南浸信會面前。修正案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同意聖經中牧師一職為男性所保留的觀點。兄弟姐妹們,明確的答案——唯一的答案——是肯定的。簡單的忠誠要求我們同意聖經」。
蘭伯特承認,包括現任主席巴特·巴伯(Bart Barber)在內的一些SBC領導人認為沒有必要進行修訂,但他認為,正是因為馬鞍峰教會聘用女牧師一事引發了爭議,才有必要進行澄清。
「從歷史上看,這成為2022年在阿納海姆舉行的SBC會議上的一個問題。在那次會議上,全權證書委員會並沒有因為馬鞍峰教會雇用女牧師而建議將其除名,而是建議進一步研究確定什麼是牧師」。蘭伯特寫道:「這一建議引發了大量激烈的辯論,委員會撤回了建議,馬鞍峰教會最終於2023年被除名。」
蘭伯特補充說:「令人震驚的是,一些領袖竟然對聖經中明確的教導表示困惑,即BFM和《SBC章程》規定牧師一職只能由男性擔任。」
格雷爾重申了他去年夏天提出的論點,他反對修正案,認為這是對地方教會自治的「不必要的侵犯」,尤其是對少數派教會而言。
「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確信,法律修正案是不明智的、不必要的,並將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格雷爾寫道:「對我們大多數反對者來說,問題與互補論無關,而是浸信會歷史上的合作原則。」
「很明顯,這種『修正會帶來很多附帶損害。有些教會真心擁護互補論,儘管他們在某些應用上存在分歧。我們的幾位少數派領袖(如全國非裔美國人聯誼會和加利福尼亞美南浸信會執行主任皮特·拉米雷斯,Pete Ramirez)也是這麼告訴我們的。
全美非裔美國人聯誼會是一個由4,000多個隸屬於美南浸信會的、以非裔美國人為主的教會組成的網絡。該網絡的主席、加利福尼亞州梅尼菲景教堂(The View Church)的主任牧師格雷戈里·帕金斯(Gregory Perkins)在2023年7月寫給巴伯的一封信中指出,儘管在神學上與該教派保持一致,但許多黑人美南浸信會教堂允許女性在男性主任牧師的領導下使用「牧師」這一頭銜。
帕金斯寫道:「我們的許多教會將『牧師』的頭銜分配給在男性主任牧師領導下監督教會事工的女性,如兒童牧師、敬拜牧師、門徒訓練牧師等。」帕金斯寫道:「剝奪志同道合的教會的資格,因為這些教會分享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我們對聖經權威的信念、我們執行大使命的任務,以及我們根據地方教會治理決定合作奉獻的協議,這有損於合作精神和我們宗派的指導原則。」
帕金斯說,禁止教會允許女性擔任「牧師 」頭銜對許多黑人美南浸信會會眾來說是個挑戰,儘管美南浸信會的《2000年浸信會信仰與信息》指出 「牧師職位僅限於符合聖經資格的男性」。
格雷爾還引述了拉米雷斯提出的類似擔憂。
拉米雷斯解釋說:「我擔心的是,我們在做決定時沒有考慮到對少數民族教會的影響。有許多少數民族教會出於翻譯的原因,使用牧師的頭銜來稱呼一個人。但這只是翻譯的問題。這並不是說這個人被任命為牧師。並不是說這個人有[牧師]執照。」
拉米雷斯已在加利福尼亞州牧會17年。他認為,如果修正案被永久化,SBC可能會後悔此舉。
拉米雷斯說:「作為一個大會,我們將自己置於教會的業務中,並說『如果你不改變這一點,你就不能成為我們的一部分』。」拉米雷斯說,這「是作為美南浸信會成員的一次徹底改變,我認為在我們完成大使命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長期為此舉而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