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長老會要求神職人員守一夫一妻制提案惹爭議

美國長老會(PCUSA)一項擬議中的規定要求所有按立的神職人員實行一夫一妻制,包括處於同性伴侶關係中的神職人員。該提案遭到了該教派三個委員會的反對。
這項提案由位於新墨西哥州的塞拉布蘭卡區會提交,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在密爾沃基 市舉行的美國長老會總會上審議。提案擬修改教會《教會法規》(Book of Order),要求所有存在性關係的神職人員,必須維持一夫一妻的關係。
根據附在該提案後的「意見與建議」,該提案遭到美國長老會婦女與性別公義倡導委員會(Advocacy Committee for Women and Gender Justice)、LGBTQIA+平等倡導委員會(Advocacy Committee on LGBTQIA+ Equity)以及社會見證政策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n Social Witness Policy)的反對。
婦女與性別公義倡導委員會表示,他們無法支持這項要求實行一夫一妻制的提案,因為它「超出了教會培養門徒的使命,轉而試圖規範個人的私生活和關係結構,而這可能帶來的不是醫治,而是傷害。」
該委員會援引《教會法規》中「唯有上帝是良心的主宰」的原則指出:「教會的職責並非強制個人生活方式的統一,而是培育公義、責任和愛為特徵的群體。」委員會認為,該提案「以狹隘的關係規範來界定道德品格,而這種規範本身並不能防止傷害的發生。」
LGBTQIA+平等倡導委員會表示,這項提案「可能帶來一系列問題」,並批評其措辭含糊,將多元親密關係(polyamory)與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polygamy)混為一談,而兩者「並不是同一回事」。
該委員會除了援引一項研究,指出處於多元親密關係中的人同樣報告較高的關係滿意度外,還批評該提案宣揚了一種「狹隘且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家庭與關係結構觀,而這並不能反映上帝子民的多樣性」。
社會見證政策諮詢委員會同樣不贊成該提案。相較之下,該委員會建議通過另一項提案,以「資助並制定一份全面探討人類性與性別議題的神學框架文件及學習指南」,並建立「關於使用包容性和非二元性別語言的指導原則」。
委員會進一步表示:「從創傷知情的角度來看,試圖界定和限制關係形式的政策,可能會無意中強化羞恥、沉默和屬靈脅迫的體系,尤其會影響那些本就處於複雜處境或邊緣化身份中的人群。」
代表數百間美國長老會、支持LGBTQ群體的倡議網絡More Light Presbyterians也公開反對這項提案。該組織上月發表聲明稱,該提案「是一種倒退」,並「引發重大的神學、牧養和公義層面的憂慮」。
該組織表示:「儘管該提案以信實為包裝,但它實際上可能強化一種狹隘且受特定文化限制的關係定義;而這種定義在歷史上曾被用來排斥、規訓並傷害酷兒群體及其生活處境。」
該組織還強調,他們相信:「上帝的呼召並不取決於一個人是否符合某種狹隘的關係規範。」
美國長老會圍繞多元親密關係的爭論,發生在該宗派批准同性婚姻十一年之後。2015年,多數區會通過修憲,允許同性婚姻;這一進展大致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 v. Hodges》案中的裁決同期發生。此前在2011年,該宗派也已允許公開認同LGBT身份者接受按立成為神職人員。
任教於衛斯理聖經神學院(Wesley Biblical Seminary)、擔任訪問學者的加尼翁(Robert Gagnon)認為,對於一個已經放棄《聖經》關於同性戀行為規範的宗派而言,如今圍繞多元親密關係的道德爭論,不過是其邏輯發展的最終結果。
他寫道:「如果你已經廢除了根基——即所有性結合都必須以一男一女為前提——那麼你就不能再指望維持另一項從該根基推導出來的原則:即任何性關係在同一時間只能涉及兩個人。」
加尼翁是《聖經與同性戀實踐:經文與詮釋學》 (The Bible and Homosexual Practice: Texts and Hermeneutics)一書作者。
他進一步表示:「對性倫理更嚴重的破壞,是接受同性結合。因為這不僅僅像接受多元親密關係那樣涉及關係人數的問題,而是直接衝擊了《聖經》性倫理的根本基礎——也是耶穌所認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