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开审密西西比州堕胎禁令:支持生命者持乐观态度,计划生育联盟表示担忧
美国最高法院本周三对密西西比州15周堕胎禁令进行了口头辩论,该审理可能改变全国范围内长期堕胎合法化的司法先例。支持生命(Pro-life)活动人士对结果表示乐观,而美国最大堕胎机构负责人则表示很担忧。
本月1号进行的审理针对密西西比州于2018年通过的《胎龄法案》(Gestational Age Act),它规定怀孕15周女性禁止堕胎,即使遭遇强奸或乱伦也不例外,除非紧急医疗情况或胎儿严重畸形。当年11月密西西比州一个下级法院下令禁止该法案推行,因为它严重违反了1973年最高法院在“罗伊诉韦德 ”(Roe v.Wade)一案中所确立的先例,即允许妇女在怀孕24周内自行决定是否堕胎。
对此密西西比州于2020年6月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胎龄法案》的禁令,而拜登政府和支持堕胎的团体如密西西比州唯一堕胎诊所“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对此表示反对,该州卫生部官员名为托马斯·多布斯(Thomas E.Dobbs),因此该案又被称为“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本周三最高法院听取了双方的口头辩论,支持生命活动人士认为此案或将成为重新审视堕胎司法决定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机会”,因为这是自1992年“计划生育联盟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以来再一次重审罗诉韦德案判例的机会。而在计划生育联盟诉凯西案中,最高法院依然维持了罗诉韦德案的核心决定:各州自行监管堕胎,但不可立法限制怀孕未达24周的女性堕胎,因胎儿可以脱离母体外独立存活的时间大约在24周。
保守派以6-3比例在大法官中占优势,其中一贯温和的保守派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即密西西比州15周的禁令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标准的异同。
他在辩论中说,“我想把放重点在15周的禁令上,因为这并不是对胎儿体外存活时间线的巨大背离。它是绝大多数其他国家的标准。但当你谈胎儿体外生存线的时候,现在我们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共享这一标准。”
他在口头辩论结束后的最高法院对外发言时谈到,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宽松的堕胎法,并且是少数几个允许晚期堕胎的国家之一。
罗伯茨是由共和党总统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任命的,但他在最近的堕胎案件中常与民主党任命的法官站在一起,最近一次是在“六月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诉鲁索案”(June Medical Services, L.L.C. v. Russo)一案中,罗伯茨与四位自由派法官一起推翻了路易斯安那州要求堕胎医生在附近医院有入院特权的法律。
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大法官在2018年参议院听证会上提及,他认为虽然罗诉韦德案是一个已经被多次重申的“重要先例”,但过去最高法院有一系列推翻长期坚持的先例的案例,如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贝克诉卡尔(Baker v. Carr) 和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Lawrence v. Texas)案件等。
虽然仅仅通过听取口头辩论中的提问很难预测最高法院审理结果,但支持生命游说团体全国生命权利委员会(National Right to Life)的总顾问詹姆斯·博普(James Bopp Jr.)认为辩论过程非常令人受鼓舞。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从这些问题中可以看出,法院的大多数人正在认真考虑至少要拒绝目前的胎儿体外生存线,“但是,关键问题似乎是法院愿意走多远,要么是作出仅仅拒绝体外生存线的决定,允许各州讨论禁止在体外生存线之前堕胎是否有充分的令人信服的国家层面的利益,还是说他们会发布一个更广泛的决定,明确地完全或部分推翻罗伊和/或凯西案。”
密西西比州堕胎法案的反对者一直指出“现行判决”原则和遵守法律先例的重要性,美国最大的堕胎机构计划生育联盟的主席亚历克西斯·麦吉尔·约翰逊(Alexis McGill Johnson)称这些论点“令人震惊”,但“并不令人惊讶”。
她在一份声明中说,“最高法院的大多数法官似乎准备让政客们控制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做什么。我们要清楚,如果最高法院允许密西西比州禁令成立,它将抹去近50年的先例,使全国各地的堕胎权力面临风险。”
由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任命的三位大法官之一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提到了“安全港法律”(safe-haven laws),这些法律允许没有准备好抚养孩子的父母将婴儿留在医院、消防队或警察局,而不需要问任何问题。
“生命牧者”(Priests for Life)事工负责人、著名的反堕胎运动提倡者弗兰克·帕瓦内(Frank Pavone)神父认为,安全港法这个大部分是在凯西案之后通过的法案是使罗诉韦德案裁决过时的众多因素之一。
住在马里兰州的梅拉·施耐德(Mayra Schneider)自称是一名“热爱耶稣的完全有执照的治疗师”,也是盐与光之旅 (Salt and Light Brigade)的成员,她是众多参加最高法院外集会的人之一,出现在那里是为了“对堕胎说不”。
她告诉《基督邮报》说,“我们呼吁天堂的法庭结束这一切。”她认为有利于密西西比州的裁决将产生“滚雪球”效应,影响“遍及全美和全世界”。
原本来自新泽西州、目前居住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的罗伊诉韦德案支持者迪·多伊尔(Dee Doyle)告诉《基督邮报》,她认为罗伊案是“既定法律”,支持“妇女有权对自己的身体做出决定”。这位两个孩子的母亲说,如果她没有在生命的早期进行堕胎,她“就不会有现在这两个美丽的孩子”。
她说,“我永远感谢我这个犯了错误的年轻人能有这样选择的机会。这应该永远是一个女人的决定,是一个女人和她的医生之间关于与怀孕和生育有关的一切决定。”
同样来自马里兰州的玛丽也参加了支持堕胎的抗议活动,虽然她从小是天主教徒,支持生命,但她渐渐开始相信堕胎是“女性无论如何都应该拥有的东西。它一种与生俱来的人权,任何一方都应该承认这一点”。她说,“我只是认为,如果一个女人不愿意,就不应该被迫怀上一个孩子。”
来自田纳西州朱丽叶山(Mount Juliet, Tennessee)的牧师里奇·彭科斯基(Rev. Rich Penkoski)参加支持生命的抗议活动是想要“谈论上帝如何憎恨堕胎”,它是“对未出生的孩子的一场大屠杀”。
彭科斯基认为,多布斯案“触及了罗伊诉韦德案的核心”,他断言 “如果我们可以说我们可以在15周时禁止堕胎,为什么我们不能在6周、1周时禁止堕胎,然后把它全部取消呢?这是撤销罗诉韦德案的开始,我们需要这个国家的所有基督徒真正举起他们的声音,像上帝在《以赛亚书》58章1节中所说的那样,‘你要大声喊叫,不可止息;扬起声来,好像吹角。’”
虽然密西西比州的15周堕胎禁令是几年前通过的,但在多布斯案的口头辩论中,支持堕胎的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感叹2021年是 “几十年来最具破坏性的反堕胎州立法会议阶段”,因为在州一级有创纪录的支持生命的法案被通过。
此前德克萨斯州的一项法律通行,该法律规定检测到婴儿心跳后就不可再堕胎,这通常是在妊娠6周左右。在最高法院考虑该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时,该法律仍然有效。支持堕胎的活动人士对最高法院没有采取更果断的行动来阻止这项法律表示失望。
来自洛杉矶的街头传教士鲁本·以色列(Ruben Israel)指出,如果密西西比州的法律得到支持,决定堕胎问题的权力 “将回到各州”。
如果大法官认为该法律符合宪法,各州将有机会通过类似的15周堕胎禁令,而纽约等州允许晚期堕胎的堕胎法也将继续有效。
多布斯案预计最迟将于2022年6月底作出裁决,但由于支持密西西比州的裁决不会产生在全国范围内使堕胎成为非法的效果,美国天主教大学的研究助理和支持生命的夏洛特·罗齐尔研究所的副教授迈克尔·纽博士在接受《基督邮报》采访时坚持认为,“无论结果是什么,我们仍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