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駁回天主教醫院拒絕做變性手術而提起的起訴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涉及加州一家天主教醫院的案件,該醫院因拒絕對一名變性患者進行子宮切除手術而被起訴。
在周一公布的命令清單中,最高法院駁回了Dignity Health(天主教醫院)訴明頓、伊萬案(Dignity Health v. Minton, Evan.)的「訴訟文件請求」。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尼爾·戈爾蘇(Neal Gorsuch)批准其上訴。
由於最高法院的決定讓上訴法院的裁決成立,允許原告繼續對醫院提起訴訟,因此該案件將發回到州法院進行進一步審理。
該訴訟是在2017年4月提起的,在加州薩克拉門托(Sacramento)郊區卡邁克爾(Carmichael)的聖胡安仁愛醫療中心(Mercy San Juan Medical Center)拒絕為變性女性埃文·明頓(Evan Minton)進行子宮切除手術一年後。
該中心是其母公司Dignity Health經營的六個醫療中心之一,它的結論是,執行該手術將違反天主教醫療保健服務的道德和宗教指令。
該指示文件是由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U.S.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發布的,為「基於機構的天主教醫療保健服務」提供指導。
該指示聲稱,「在天主教醫療保健機構中,不允許對男性或女性進行直接絕育,無論是永久性還是臨時性。」唯一的可以實施絕育的例外情況是,如果「絕育直接效果是治癒或減輕目前的嚴重病症,並且沒有更簡單的治療方法」。
最初提起的訴訟指控,拒絕為明頓進行子宮切除術「構成」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儘管這家天主教醫院拒絕實施手術,但在原定的子宮切除術被取消後4天,敏頓在30英里外的另一家尊嚴健康公司下屬的醫院獲得了子宮切除術。
聖胡安仁愛醫療中心最開始時同意進行子宮切除術的,這是一種通常出於醫療原因的手術,直到發現子宮切除術是其性別轉換過程的一部分,而不是為了緩解「現有的嚴重病症」。
醫院隨後通知預定進行子宮切除術的醫生,她不能這樣做。敏頓得知,在手術進行的前一天,子宮切除術被取消了,這一情況導致了「嚴重的焦慮和難過」。
雖然聯邦地區法院一級的法官支持仁愛聖胡安醫療中心,但上訴法院在2019年9月裁定,「Dignity Health歧視明頓」,違反了加州民權法。上訴法院的裁決將此案發回給舊金山縣的加州最高法院,「以作出新的不同的裁定」。
在2020年3月提出的訴訟請求中,醫院要求最高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請願書警告說,「本案對基於信仰的醫療保健機構推進符合其信仰教義的治療事工的能力構成了深刻的威脅。」
「一年來第一次,我能感覺到我的心開始放鬆,」明頓強調。「今天,我甚至跳舞了。我在生活中從不慶祝一些『時刻』,所以這很重要。」
「最後,爭取正義的鬥爭可能是漫長的,可能是艱巨的,未來將永遠是(而且是)不確定的,但迄今為止的鬥爭值得付出的每一滴眼淚和汗水。」
雖然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此案,但法官們周一在另一起案件中做出了一項裁決,該裁決有利於天主教修女和其他基督教僱主尋求紐約州法律的豁免,該法律要求僱主為員工的醫療保健計劃支付墮胎費用。
法院撤銷了下級法院對宗教團體的裁決,並根據其在富爾頓訴費城市的裁決,將該案發回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庭審理。6月的裁決認為,費城市政府不能將一家天主教慈善機構排除在其寄養計劃之外,因為該組織堅持的政策不允許將兒童安置在同性伴侶身邊。
近年來,隨着國會對《平等法案》的辯論,關於是否應該強迫宗教組織採取違反其宗教信仰的行動的辯論愈演愈烈,該法案將把對LGBT群體的非歧視性保護編入聯邦法律。
該法案的批評者警告說,它對宗教自由的影響,特別是它可能迫使宗教組織資助墮胎的醫療保健保險,並違反他們對性別、婚姻和性行為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