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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谦卑——说“对不起”的那位?还是选择“饶恕”的那位?

谁更谦卑——说“对不起”的那位?还是选择“饶恕”的那位?

“饶恕”是我们经常要学习的功课,然而这绝非易事。“饶恕”很复杂,既是一种自我谦逊的态度,亦是一种向对方施出善意的行动。

(图片:Courtesy of Charlotte Pence Bond)

当我思考何谓“谦卑”的时候,发觉原来“谦卑”与“饶恕”是同时存在的。人们通常认为愿意说“对不起”的人才是一个“谦卑” 的人,但我有不一样的看法,我认为真正的“谦卑”是愿意去饶恕别人—— 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饶恕”得罪你的人,就是承认他们做了令你难受的事。我们需要坦承自己是“受害者”,他人有能力影响我们的情绪。

耶稣教导我们当敌人打我们一边脸时,要“把另一边脸也转过来”,只是当两人唇枪舌剑时,这个教导就成了最难做的功课;如果双方吵闹时,自己愿意先让步,那么事后,却很容易造成自义,甚至认为自己比对方礼让。人人都知道,我们经常接触人,免不了有机会跟人有过节,所以,真正的考验其实在于按耶稣的教导去原谅曾伤害你的人,即或对方没有要求你这样做。

基督徒对 “宽恕”不会感到陌生,因为我们每天都在领受耶稣舍己赐下的救恩。然而,接受“宽恕”比“宽恕人”来得容易;故此,有时候当我们需要与某些人划清界线时,必须事先确认彼此之间没有心存芥蒂,免得自己陷入痛苦的漩窝中。

我们每一天都有机会亲身经历“宽恕”,因为我们天天都可能犯错,需要回到神面前,向祂认罪。神并不是要我们落入羞愧和罪疚感的网罗中,而是希望我们可以向创造我们的神倾心吐意,并与祂保持亲密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原谅对方,便会明白他们所做的事为什么会伤害自己—— 也因此与对方建立更密切的关系。

在一封给挚友格里夫斯(Arthur Greeves))的信里,英国著名基督教文学家C·S路易斯 (C. S. Lewis)一针见血地说明了这意思:“身为基督徒,就应该饶恕那些不值得原谅的人和事,因为神早已饶恕不值得原谅的你。”当我们饶恕别人,就能与神变得更亲近,更能体会祂宽恕我们时的量度和心肠。

夏洛特·彭斯·邦德(Charlotte Pence Bond)是纽约时报畅销书Marlon Bundo’s A Day in the Life of the Vice President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