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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更謙卑——說「對不起」的那位?還是選擇「饒恕」的那位?

誰更謙卑——說「對不起」的那位?還是選擇「饒恕」的那位?

「饒恕」是我們經常要學習的功課,然而這絕非易事。「饒恕」很複雜,既是一種自我謙遜的態度,亦是一種向對方施出善意的行動。

(圖片:Courtesy of Charlotte Pence Bond)

當我思考何謂「謙卑」的時候,發覺原來「謙卑」與「饒恕」是同時存在的。人們通常認為願意說「對不起」的人才是一個「謙卑」 的人,但我有不一樣的看法,我認為真正的「謙卑」是願意去饒恕別人—— 這是非常不容易的。

「饒恕」得罪你的人,就是承認他們做了令你難受的事。我們需要坦承自己是「受害者」,他人有能力影響我們的情緒。

耶穌教導我們當敵人打我們一邊臉時,要「把另一邊臉也轉過來」,只是當兩人唇槍舌劍時,這個教導就成了最難做的功課;如果雙方吵鬧時,自己願意先讓步,那麼事後,卻很容易造成自義,甚至認為自己比對方禮讓。人人都知道,我們經常接觸人,免不了有機會跟人有過節,所以,真正的考驗其實在於按耶穌的教導去原諒曾傷害你的人,即或對方沒有要求你這樣做。

基督徒對 「寬恕」不會感到陌生,因為我們每天都在領受耶穌舍己賜下的救恩。然而,接受「寬恕」比「寬恕人」來得容易;故此,有時候當我們需要與某些人劃清界線時,必須事先確認彼此之間沒有心存芥蒂,免得自己陷入痛苦的漩窩中。

我們每一天都有機會親身經歷「寬恕」,因為我們天天都可能犯錯,需要回到神面前,向祂認罪。神並不是要我們落入羞愧和罪疚感的網羅中,而是希望我們可以向創造我們的神傾心吐意,並與祂保持親密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是同樣的道理,當我們原諒對方,便會明白他們所做的事為什麼會傷害自己—— 也因此與對方建立更密切的關係。

在一封給摯友格里夫斯(Arthur Greeves))的信里,英國著名基督教文學家C·S路易斯 (C. S. Lewis)一針見血地說明了這意思:「身為基督徒,就應該饒恕那些不值得原諒的人和事,因為神早已饒恕不值得原諒的你。」當我們饒恕別人,就能與神變得更親近,更能體會祂寬恕我們時的量度和心腸。

夏洛特·彭斯·邦德(Charlotte Pence Bond)是紐約時報暢銷書Marlon Bundo’s A Day in the Life of the Vice President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