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挣扎于罪,你就不是基督徒

我得坦白:在成为基督徒几十年后,我仍然在挣扎于罪,有些罪恶长期困扰着我。事实上,这场挣扎在某些方面似乎比我刚信主时更加激烈。
但关键在于:我与罪的挣扎,正是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的方式之一。
听着奇怪?你可能已经迫不及待构思如何在评论区抨击我关于圣洁、成圣和在上帝面前过正直生活的话题了。但这样做之前,请听我说完。
非基督徒不挣扎于罪。至少,不像基督徒那样挣扎。
我们先退一步,从零开始理解这个问题。圣经对于我们在基督之前和之后的罪恶状态,给出了清晰的说明。
圣经说,当涉及到在上帝面前称义的问题时,我们所有人来到地球时,都有一个内置的失败定律。大卫在诗篇51:5中这样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他指出——与一些世俗哲学和心理学教师所断言的相反——我们在进入这个世界时,对于不良行为,并非一张白纸,也并非无辜。
例如,我敢说你会同意,我们生来就不是有耐心的,而是天生不耐烦。我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容易发怒。不肯饶恕人。说谎。贪婪。
这些坏的特质不是后天习得的(例如,小孩子不是学着撒谎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我们不仅不与它们对抗,反而利用它们来服务自己,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正如基督教护教家华纳·华莱士(J. Warner Wallace)在回答一个关于此主题的问题时所说:“在基督之前,我不担心罪;罪就是我的生活。”
因此,在非常真实的意义上,非基督徒在罪的问题上没有争战。他们对罪失去了敏感性,没有离开罪的愿望,特别是当罪能满足他们的欲望时。
这并不是说人们通常不会试图停止那些会反噬他们的行为(例如,酗酒、偷窃)。但他们试图懊悔和改变依旧是以自己为目的,仅仅为了自身利益。
那是我们在基督之前的状态。
接受耶稣之后,圣经说我们重生了(约3:3),从罪的独一主宰下得释放(罗6:22),并被指引去悔改,过公义的生活。保罗在描述这两种状态时写道:“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
虽然我们以前在罪恶之流中畅游,毫不顾忌身在何处,但现在我们被唤醒了,意识到自己的困境,并想要擦干身子。问题是,我们仍然有我们原来的本性,它想要跳回我们曾经待过的地方。
这是因为,正如提姆·凯勒(Tim Keller)所说:“罪不只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力量。”
与一些边缘团体所说的相反,我们在接受基督后并没有停止犯罪。圣经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
信徒身上存在着一种二元性,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用拉丁语将其描述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意思是“同时是义人,同时是罪人”。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中写下了这种内在的对比和冲突: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7:15–23)。
尽管有些教师试图说保罗是在描述信主前的自己,但第14-25节中使用的现在时动词支持了他是在描述他作为基督徒的当前生活的观点。他引用了他对自己当前状态的沮丧来总结这一点:“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24–25)。
在他更新的心思中(罗12:2),他服侍公义,但他残余的罪性仍在服侍罪(第25节),因此每个基督徒都会经历这场争战。
而这也是信徒知道自己真正得救的方式之一。
请不要误解,约翰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6)。习以为常、无忧无虑的犯罪生活应该逐渐减少。在此过程中,信徒在恩典中成长,会对罪更加敏感,这甚至可能使挣扎看起来更强烈。
这又是信徒知道自己的救恩是真实的方式之一。大觉醒时期的传道人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著作《宗教情操》(Religious Affections)中写道:虚假的基督徒口头宣称信仰,继续活在罪中,并且没有圣洁地渴望公义;而真正的基督徒口头宣称信仰,仍然与罪挣扎,但对上帝的事物有圣洁的渴望,并渴望罪最终的终结。
这种自由并不能在今生完全实现,正如保罗所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腓3:12),尽管基督教的“完美主义者”作如是观。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强调了这一点,他写道:“所有的完美主义本质上都是对上帝如何在成圣中工作的灾难性误解。成圣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上帝——通过圣灵在信徒内部工作——逐渐地将他们塑造成基督的样式(林后3:18)。这种转变是渐进的——不是瞬间的,而且在有生之年永远不会完成——许多圣经经文证实了这一点。”
既然如此,当我们读到耶稣在马太福音5:48中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时,我们需要用他的另一个陈述来平衡,他承认我们会一直亏欠,需要赦免,这体现在主祷文的“免我们的债”中(太6:12)。
非基督徒不会做这样的祈求,因为他们不觉得有此必要,他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有一次,一个人来找一位传道人说:“牧师,我感觉不到你所说的‘罪的重担’。”牧师回答:“如果你把400磅的东西放在一具尸体上,它会感觉到吗?”
所以,如果你感受到生命中罪的重担,你很可能没有死在罪中,而是在基督里活着,并且对困扰我们所有人的不义变得敏感。而这就是你知道自己真正属于他的方式之一。
罗宾·舒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软件主管和基督教护教学家,他撰写过许多护教文章,拥有基督教护教学硕士学位和新约圣经研究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