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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團體繼續在法律上挑戰全美祈禱日

世俗團體繼續在法律上挑戰全美祈禱日

2012年5月3日的美國「全國祈禱日」(National Day of Prayer)已經過去,一個世俗主義團體繼續起訴許多參與這一事件的城市和州政府。

「擺脫宗教聯盟」(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當前還有幾起訴訟正在法庭的處理當中,一些甚至可以追溯到2008年11月,其他還包括對佛羅里達州、得克薩斯州和阿肯色州的一些城市提出的起訴。

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的高級顧問布雷特·哈維(Brett Harvey)告訴基督郵報,他的組織發誓要對抗「擺脫宗教聯盟」所採取的法律手段。

「最近幾年,擺脫宗教聯盟已經提出了幾個挑戰全國祈禱日和類似公共宣言的法律訴訟,」哈維說,「2011年,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已經駁回了他們關於對創造全國祈禱日的聯邦法律和奧巴馬總統祈禱宣言的上訴。」

哈維解釋,在法庭上訴失敗之後,「擺脫宗教聯盟」所做的努力並未中斷,他從這一組織對亞利桑那州州長簡·布魯爾(Jan Brewer)的訴訟為例說起。

「他們向亞利桑那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反對亞利桑那州州長關於亞利桑那州祈禱日的通知,」哈維說,「儘管在2012年1月訴訟被聯邦法院拒之門外,擺脫宗教聯盟再次在州法院上提起對州長布魯爾的訴訟。」

「擺脫宗教聯盟」的主席之一安妮·勞利·蓋勒(Annie Laurie Gaylor)告訴基督郵報,她的組織在這些方面堅持努力,是因為他們相信年度祈禱日違反憲法。

「在我們不信神的和世俗的憲法下,公職人員沒有權利或權柄勸市民參加禱告,更別說一整天的禱告,或者給市民一個為了什麼而禱告的清單了,」蓋勒爭辯說。

作為對全國祈禱日的回應,許多世俗主義者和無神論組織發起「全國理性日」(National Day of Reason)。蓋勒說,不像全國祈禱日,如果這一事件被國會批准,它是符合憲法的。

「國會沒有強制執行一個關於理性的全國節日,那只是民間團體自發組織的,」蓋勒比較了這兩個節日說,「然而,國會若授權全國理性日,它將完全符合憲法,強制一天的禱告卻並不符合憲法。」

哈維回應了這一稱全國祈禱日不符合憲法的說法,他說,被推選出來的在職官員發布祈禱日的公告,在美國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一路可以追溯到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總統。

「美國最高法院已經再三申明,關於感恩節和禱告的總統公告,包括全國祈禱日的,實際上都是我們文化和傳統的一部分,絕不是違反了憲法,」哈維說。

「對於政府官員來說,尊重和珍惜我們的宗教傳統,以此來鼓勵所有美國人祈求神對我們國家的保守和引導,既合法也很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