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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基督徒」廣告牌因提倡「通用的愛」被譴責

「同性戀基督徒」廣告牌因提倡「通用的愛」被譴責

積極分子們在領導一場「同性戀基督徒?是的!」運動。他們還在密歇根州大急流城(Grand Rapids)豎起了一個廣告牌,希望推廣一個想法:活躍的同性戀者可以「在基督的愛中自由行走」。然而,這場運動被強烈譴責,因為其推廣的這種「通用的愛」不符合聖經,也不符合基督教的核心教導。

這塊廣告牌從4月3日開始被豎立在波頓街附近的北上U.S.131路段,黑色的背景反襯出白色的字母,寫着「同性戀基督徒?是的」(Gay Christian? Yes!)字樣,還有該運動的網站:gaychristianyes.org。

據該網站的使命宣言稱,運動的目的是「宣告好消息:神的愛在基督里擴展到了所有人,不管你的性取向或者性別認同是什麼。我們挑戰基督教共同體來加入這旅程:完全擁抱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基督徒」。

而大多數基督徒相信同性戀是一種罪,因而不應該被社會正常化或者在教會內以這種方式被慶祝。阿倫達鎮(Allendale Township)燈塔社區教會(Lighthouse Community Church)的主任牧師Steve Demers說,這個運動提倡一種「通用的愛」,這是不符合基督教核心教導。

據美南浸信會神學院主席阿爾伯特·莫勒(R. Albert Mohler Jr.)博士稱,同性戀是一種罪並且「罪的正常化不能帶來人類幸福」。

「我們不能加入同性戀正常化的文化大浪潮,不能重構社會來適應這種新道德,」莫勒之前告訴基督郵報。

這項「同性戀基督徒?是的!」運動,由特麗薩·麥克萊倫(Theresa McClellan)領頭,由同性戀積極分子團體「Gays in Faith Together」(簡稱GIFT,意思為同性戀在信仰中聚集)帶領。

據GIFT的網站稱,該運動的目的是雙重的。第一部分是推動一個人可以是同性戀兼基督徒的觀點,而第二部分是「肯定LGBT(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的簡稱)人群在基督教共同體內的存在」。

「我們一直都為基督教共同體已經在歡迎和肯定LGBT人群而喝彩,並且我們邀請--我們挑戰--基督教共同體繼續這項旅程,以完全擁抱LGBT基督徒,」該網站接着說。

然而,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主席吉姆·戴利(Jim Daly)爭論說,所有人類都天生有罪,但不是因為一個人有罪,就意味着罪應該被教會接納。戴利斷言,如果一個人轉向神並且祈求悔改,那麼罪可以被放棄;因此,如果人們選擇成為基督徒,那麼他們必須放棄同性戀。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從同性戀、婚外異性戀、色情、貪戀、說長道短或者其他任何人類弱點中被釋放得自由,去成為神想讓我們成為的男人和女人,」戴利在他的博客中寫道,就如基督郵報之前所報道的。

儘管該運動受到批評,麥克萊倫計劃在未來幾個月內參與大急流城關於基督教和同性戀的一次討論。

她告訴本地媒體,GIFT計劃主辦一場團體討論,關於同性戀在西密歇根州教會敬拜中的接納問題。

「我們正在打開如此多的渠道,那是很酷的,特別在一年的這個時候:同性戀基督徒感到他們不能步入他們的教會,」麥克萊倫在復活節前告訴《The Blaze》。

但之前提到的燈塔社區教會的Steve Demers牧師告訴《The Blaze》,該運動傳達的信息:一種「通用的愛」是不符合基督教核心教導的。

「我們講的就是饒恕。並且我們想要給人們神的饒恕。我們想要給他們神的愛」,這位牧師說,「但我們只是覺得有一種關於『同性戀不是罪』的騙術,神呼召我們去幫助這些人並叫他們悔改。這種他們提供的『通用的愛』是讓我們對彼此不負責任,聖經也不真正『認識』那樣一種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