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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一定要交十一奉獻嗎?

基督徒一定要交十一奉獻嗎?

當前很多基督徒有這個問題:《聖經》要求信徒做十一奉獻(給出收入的1/10),就如《舊約》中神的跟從者所做的一樣嗎?

簡短的問答是:是又不是,據福音派牧師J.D. Greear稱。

北卡州達勒姆「頂峰教會」(The Summit Church)的牧師Greear收到很多類似的問題:關於十一奉獻是否是聖經性的。很多時候,這個問題會歸結到「我們在律法之下還是在恩典之下?」

Greear主張,雖然「耶穌讓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不管是十一奉獻還是其它,」但是把神給我們的一切的10%奉獻出來仍然是一項「很好的指導。」

「我們不再在神權國家以色列之下,但神如何為他的百姓設立經濟的方式沒有改變,」他在博文中寫道。「律法是為了幫助人們活在神的平安中。這就是為什麼律法(像安息日和十一奉獻這樣的原則)有持久效力。」

他強調十一奉獻對基督徒來說並非像對以色列人來說一樣,是「銅牆鐵壁的原則」。然而,福音要求對於神的律法作出更高層次的回應,他說。

「律法說『不要殺人』,而耶穌說福音要求我們總是愛我們的弟兄,不要恨他們,甚至不要恨我們的仇敵,」他寫道。「所以,如果律法說『給出10%』,福音要求怎樣的慷慨呢?難道不應該比10%慷慨得多嗎?就如其它誡命也在基督裡面得到強化一樣。」

去年在「2009年教會奉獻狀態」發布的一項報告透露,美國新教徒的十一奉獻達到了41年內的最低水準。信徒在2009年只奉獻了收入的2.38%給教會,2008年是2.43%,據「空墳墓」(empty tomb)公司的報告稱。

還有,2011年的調查顯示,大部分福音派領袖不相信《聖經》要求十一奉獻。據美國福音派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調查透露,58%的人不相信十一奉獻是被要求的,而42%的人相信。

不管如何,大多數美國福音派協會領袖說他們至少奉獻收入的10%,並且主張基督徒應該慷慨地奉獻。

納什維爾「Cross Point」教會的主任牧師皮特·威爾遜(Pete Wilson)持類似觀點。

「如果你問我你是否應該交十一奉獻,我會說可能不是。我覺得你實際上應該奉獻更多,」他5月份在一篇博文中寫道。

「耶穌基督的恩典應該迫使我們給出超過律法所要求的!」

同樣,Greear相信「被福音觸動的人,十一奉獻從不應該是他們奉獻的上限,而應該是底線。」

並且基督徒應該先把「十一奉獻」留出來,而不是放在在其它花費之後。對於他來說,「頭生的果實」的原則也意味着稅前十一奉獻。

「我們大多數人,總是覺得我們不能『負擔10%』。把收入10%放起來我就過不到月末了。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頭生的果實原則如此重要,如果你想要活在神之下,」他寫道,「頭生的果實應該獻給神,從收入的10%做起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Greear意識到作為一名牧師,他關於十一奉獻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自我服務」和「操縱」,他勸那些猜疑的人可以把十一奉獻交到別的地方。

「如果這讓你困擾,我不需要你的錢。給別的地方吧,但我想要你體驗在這方面順從和信心的喜樂,」他強調。

有一位讀者主張十一奉獻在十字架上結束了,他還進一步反駁了「不交十一奉獻就是偷竊神」這一觀點。作為回應,Greear澄清了一件事情:「神不需要我們的錢、敬拜、委身或其他任何事情。」

「教會內的侍奉,完全是關於我們如何自由地去回應那神在基督里所給我們的,通過我們的敬拜、犧牲和金錢,」他說。「神不需要我們在敬拜中提供任何東西。我們才是需要的人。所以,我們的奉獻是給神的,但卻是回應神為我們所做的,並被用來更多地繁殖神已經給我們的。」

這位牧師每年將自己收入的10%奉獻給教會,他說他和妻子會增加奉獻的比例,除了他們的教會,也會給其他的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