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斯科爾解釋「不可殺人」及墮胎是謀殺的7個理由
美國西雅圖馬爾斯山教會(Mars Hill Church)的馬克·德里斯科爾牧師 (Mark Driscoll)在其關於十誡命的系列講道中,解釋了第六誡神吩咐「不可殺人」指什麼,並依據聖經給出了7個理由:為什麼墮胎違反了這個「很簡單又很複雜」的第六誡。
對於出埃及記20章13節「不可殺人」,一些人可能有一些錯誤的認識,比如「你永遠不能保護自己,應該持有極端和平態度,即便有人闖入你的家、傷害你的家人,你永遠不能殺害他們」,德里斯科爾補充說。
但《聖經》中呈現的神並不是一位和平主義者,根據《聖經》最初所使用的原詞,他解釋了「不可殺人」指的是諸如謀殺、暴力和未經授權的殺戮、個人復仇和報復,這類的謀殺。
意外死亡、正當防衛、正義戰爭中的士兵、一名警察還擊,這些可能不算謀殺,德里斯科爾補充道。
德里斯科爾接着解釋了為什麼謀殺是錯誤的。「神是生命的作者。神對生命擁有主權。神對人類的生命擁有絕對的主權,」他引用了創世記9章6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
德里斯科爾補充說,這是聖經的思想,這是不是進化式的思考方式。「在進化式的思考方式中,人只是幸運的動物。在聖經的思想中,他們是神的形象……神也創造了動物,他愛它們,他供養它們,他關心它們......但是,神獨讓男人和女人有他的形象和樣式,人的類別低於神,但高於動物……耶穌是為人死」。
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可以虐待動物或殘酷地對他們,他告誡道。
神說,不要謀殺人類同胞「因為他們是我的形象」,這樣的暴力是在傷害創造他們的神,德里斯科爾解釋道。
謀殺不只是社會問題,其實是一個撒旦的問題,他引用約翰福音8章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 說:「神創造生命,但撒旦想殺害生命。」
對於殺害,我們變得如此熟練,實際上,我們已經創造了像種族滅絕這樣的詞來解釋大規模謀殺,德里斯科爾繼續提到技術創新。「我們的技術在改善,但我們的道德並沒有進步,因此,我們採用技術使謀殺更有效。」
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對謀殺越來越麻木的文化中,德里斯科爾說。「到孩子們18歲從高中畢業時,平均每位年輕人在電視、視頻遊戲和電影中,已經目睹了8萬起謀殺案。」
德里斯科爾接着問道「國家可以奪取人的生命嗎?」「上帝不僅告訴我們個人,不可殺人,他也給政府命令」。羅馬書13章1至4節中寫道:「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這些權利都是從神那裡借的。
德里斯科爾談到死刑,「在舊約中,神批准死刑的場合有二十幾個,」他說道。
他也談到與戰爭相關的類似問題。「……一些情形中,神的百姓去打仗,甚至在聖經中有像大衛王的這樣的戰爭英雄,」他解釋說,正當的戰爭是由一個合法的權威批准,屬於防禦性質,是為着一項崇高的事業,採用一定比例的武力,不以平民為目標,是為了保留更多的生命,不得已而採取的措施。
德里斯科爾牧師也談到墮胎問題,他詢問會眾,墮胎是否屬於謀殺?。「墮胎問題不是關於選擇問題,而是謀殺。不要讓語義混淆你。我們談論的不是關於一個選擇權,而是謀殺。生命什麼時候開始呢?朋友,生命始於受孕。在科學和醫學上,這都是不容置疑的。他只是……可能只是一個小人,但是一個人有着神的形象和樣式的人,每一個做了超聲波檢查的母親都知道這點。」
這位超大型教會的牧師基於《聖經》,陳述了關於墮胎是謀殺的7個理由。
第一,只有人被稱為罪人。在詩篇51篇5節中,詩人告白「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所以,在子宮內的嬰兒不僅是人,而且是一個罪人......他們是一個罪人,需要救主。」
第二,舊約中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告訴我們,「他們還在母親的子宮裡,就被派作列國的先知」。
第三,路加福音1章5節說,施洗約翰「從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了。」
第四,在我們母親的子宮裡,神使我們聯絡成形。詩篇139篇,作者告白:「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聖經教導我們,在母親的子宮中,上帝就在覆庇我們。德里斯科爾告訴教會的成員。「這方面的很多的概念及成長機理,醫學界並不完全了解或理解。」
第五,新約最初由希臘語寫成,在其描述「孩子」是用「brephos」希臘單詞。在路加福音18章中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中「小孩」是用這個詞,在路加福音2章12節描述在腹中的耶穌使用的是同一個詞。
第六,神成為一名嬰兒在母親的子宮裡。神成了一個人,但他首先是一名嬰兒,像我們所有的人一樣,他在母親的子宮中成長,出生在這個世界,然後成長為一個成年人。
第七,神是一位父親。「上帝可以選擇用任何文字揭示他自己,但他選擇用「父親」,德里斯科爾問道:「你覺得一位父親向着孩子的心情是怎樣的?父親的心和殺人犯的心是有區別的。一位父親會做任何事來保護孩子的生命,但一名殺人犯可能採取任何措施奪走孩子的生命。神是一位父親,他不是兇手。」
德里斯科爾然後問:「嗯,那些有出生缺陷,像唐氏綜合症這樣的人呢?」 德里斯科爾牧師提供了答案,他說:「我們教會中有患有唐氏綜合症、愛主耶穌的人,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是按着着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他們會告訴你,他們不認為他們應該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