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當前頁面: 教會&事工 |
牧師之子承認同性戀 教會因同性戀問題脫離浸信會

牧師之子承認同性戀 教會因同性戀問題脫離浸信會

美國加州的一間美南浸信教會因同性戀問題與該教派分裂,並已決定接受LGBT群體(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該教會主任牧師宣布他不再贊同「同性戀是犯罪」這種教義後,教會做了調整。

丹尼·科爾特斯(Danny Cortez)帶領米拉達(La Mirada)新心社區教會(New Heart Community Church),他解釋了上個月他給激進基督教博客主約翰·肖(John Shore)寫信的來龍去脈,最後寫到他兒子是同性戀。

2014?2?9 ·

科爾特斯寫道,「15年了,每年都能發現成堆的同性戀會眾,我最近贊同同性戀。科爾特斯讀了肖寫的很多東西,聽到很多同性戀朋友說他們感到被邊緣化,之後終於打開眼睛看到教會經造成的不公平。」2013年8月,他表示自己不再相信有關同性戀的傳統教義。

他觀念轉變後不久,15歲的兒子德魯(Drew)透露自己是同性戀,隨後在YouTube上公開。

科爾特斯認為,要不是那15年的歷程還有他對神學理解的變化,「我可能會給兒子進行修復治療,這會毀了他。」

這位拜歐拉大學塔爾博特學院的神學畢業生、現任加州牧師,於2月份告訴會眾說,他最近告訴教會長老說,他現在個人贊同同性關係。

科爾特斯對會眾解釋說,他多年來與教會同性戀成員的談話越來越讓他感到不滿。

他說,「我能感覺到跟我談話人裡面的恐懼。我經常會想,為什麼神給的所有誡命中這條誡命看起來與眾不同,似乎在傳遞生命。這條誡命製造了那麼多自我仇視,這條誡命給人的感覺像是被囚禁了一般。給你的生命判刑,剝奪了你愛的機會。」

他那天講道的大部分內容來自羅馬書1章里很多基督徒解釋為咒詛同性戀的經文。

他說,「羅馬書1章說,我們不能論斷他人。保羅用他高尚且賦有才氣的寫作風格寫道,我把這一切都告訴你,但我其實要讓你認同它的邪惡,然後告訴你,你猜怎麼着 ?你也是一樣的,因此,保羅說,不要論斷人。但我們通常用羅馬書1章的這節經文來判斷形形色色的人。」

科爾特斯講道時還引述了馬太·萬尼(Matthew Vines)這位寫神學書籍的同性戀者的觀點。他給肖寫信中也承認肯·威爾遜(Ken Wilson)的書《致教會會眾的一封信》(A Letter to My Congregation)影響深遠。

科爾特斯承認聲明比較唐突,讓教會長老措手不及,引起了教會很多會眾的不滿。教會要投票決定終止這位牧師帶領教會還是接受他的主張。

科爾特斯解釋說,「經過一段時間的禱告、研究和鑑別,包括聆聽同性戀的心聲和同性戀辯論雙方教師的建議,教會5月份的投票決定不解僱我,而是建立一個第三方教會。」

據科爾特斯表示,美南浸信會「第三方教會會眾接受同性戀群體,即使他們有愛慕關係。我們選擇保留基督的肢體。我們將在神學分歧之中朝着充滿恩典的對話方向前進。我們從教會離婚和再婚問題上持不同觀點上看到這是可能的。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雖然不同意,但是我們並不會進行判斷。」

不贊同教會意見的信徒將於6月8日正式離開。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艾伯特•莫勒耳(Al Mohler)批判教會採取第三條路的想法。

莫勒耳周一表示,「教會要麼相信並教導同性行為和同性關係是罪,要麼就是肯定他們。」他表明,科爾特斯讓教會成員離開教會這個舉動證明了這點;最終美國任何一個教會都會在這個問題上公開自己的立場。這只是時間問題,全國每個教會都會面臨這個考驗。

他補充說,「即使教會某些成員雖然繼續待在教會卻不同意教會的政策和立場,他們也是根據新政策運行的教會的成員。最起碼他們決定留在教會,就是肯定了同性行為和同性關係。」

莫勒提到了激進基督徒博客主托尼·瓊斯(Tony Jones),他雖然不贊成自己的觀點,但上個月在他一位保守同僚面前也提出了類似觀點。

瓊斯在他博客中寫道,「我有幾個親近的朋友堅持覺得第三條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即作為肯定同性婚姻和譴責同性婚姻的中立者。某種程度上我同意他們的觀點……這些都是中立的做法,但是這種中立做法必然是暫時的。」

為什麼中立觀點不存在?

據瓊斯所述,這種中立做法有可能不存在,因為教會同性婚姻辯論由實踐決定。他舉一個例子,世界宣明會三月份的爭議,爭議中基督教慈善機構宣布改變就業政策,允許合法同性婚姻者到教會工作。

她解釋說,「世界宣明會董事會三年來為這個問題研究和禱告也沒有人抱怨。但他們一決定推出新做法,也就是說,美國辦事處雇用合法結婚的同性戀人士,保守基督教徒就去郵局發表,發言人在推特上發表,牧師經常被叫去談話,攝影家受到威脅。世界宣明會不到48小時就轉變了自己的決定。」

莫勒耳說,他認為新心教會最終會被迫離開美南浸信會,鑑於該教會的信仰告白「浸會信仰與訊息」中表示同性戀不道德,婚姻是異性雙方一生的盟約和承諾。

「此外,浸信會章程明確規定,該教會不與任何贊成同性戀行為的教會合作,所以同性戀被排除在教會成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