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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神復原的大能

領養:神復原的大能

根據全國領養理事會(National Council for Adoption)和國家領養中心(National Adoption Center),11月份是全國領養月。

每年這個時候,我都會記起神復原的能力是多麼偉大。你知道,我是被人領養的。但要了解發生在我身上的「復原」,就必須知道事情的開頭。

在20世紀60年代,未婚先孕是禁忌,16歲因懷孕從高中輟學,這就是我媽媽的經歷。她在16歲時發現自己懷了孕,她被趕出了家門。

她生產的年代還沒有超聲波(以及墮胎)。令她驚訝的是,我們是兩個,是的,雙胞胎!她有了雙胞胎女兒。

那時候她很年輕,她努力嘗試過,但還是不能滿足我們所需要的一切,最後她把我們給了我們的祖母。我祖母也努力嘗試了,但還是不行,最終她在我們很小的時候把我們送到了一家孤兒院。實際上,我腦海中留下的印象是,我在尖叫,哀求祖母不要離開我們。

在你覺得這是個悲哀的故事之前,等一下,神真的出現了!

我們在孤兒院待了幾年,在一些寄養家庭中進進出出,(養父母們--堅持到底--你是個祝福!)那些日子有一些挑戰,比如在學校被人知道我們是孤兒,這不是什麼有趣的事,但也有很多美好的日子。

我記得那天,我的生母出現了。她和她的丈夫已經歸信了基督,他們把我們接回家,我們成為了一個家庭。我記得,我問:「為什麼你們來接我們?」回答是「我們得救了。」我當時不明白,但我現在明白了。

我希望我可以鼓勵每一名孤兒、寄養在別人家的孩子和被領養的孩子,還有每一名養父母,他們都將經歷我所經歷過的復原。但我做不到。不過我可以保證,神是一位偉大的恢復者!他可以把破敗、失喪、隱藏起來的事情變成新的、被尋回的、被更新的和被復原的。這就是我們的神!

因此,是的,我是一名孤兒,一個曾被寄養在別人家的孩子,被領養的孩子。我還被我的親生媽媽領養了。我從拯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被遺棄、寄養和領養的,但我們有一位偉大的神,他給我們一切來恢復我們。我們都可以被我們真正的父親領養:創造我們、設計我們和渴想我們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