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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團體起訴加州:協助自殺法脅迫醫生違反信仰

基督教團體起訴加州:協助自殺法脅迫醫生違反信仰

路透社

一個基督教醫療組織和一名專業醫生就加州協助自殺法的修訂提出訴訟,他們認為該法不顧他們的宗教意願,迫使醫生參與這個有爭議的行為。

基督教醫療與牙科協會(The Christian Medical & Dental Associations)和醫生萊斯利·科克倫(Leslee Cochrane)星期二向加州中部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訴狀認為,最近通過的參議院第380號法案要求,若有病人請求協助自殺,醫生必須「在該病人的醫療記錄中記錄這一請求,即使該醫生反對以任何方式參與協助自殺」;並且將病人兩次口頭要求死亡藥物之間的最短時間從15天縮短到48小時。

該法律文件還指出,拒絕參與批准協助自殺的醫生,包括拒絕確定病人決策能力或將病人轉介給願意執行該行為的醫生,將面臨「民事、刑事、行政、紀律、就業、資格認證、專業紀律、合同責任,或醫務人員的行動、制裁或處罰或其他責任」。

被提名的被告包括加州總檢察長羅伯·邦塔(Rob Bonta)、加州公共衛生局局長托馬斯·J·阿拉貢(Tomás J. Aragón)和加州醫學委員會成員。

「總而言之,最初的《臨終選擇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為出於良心而反對協助自殺的醫生提供了廣泛的保護,但SB380取消或限制了這種保護,」訴訟書中寫道。

「原告希望不以任何方式參與協助性自殺,但他們擔心根據SB380法案會受到懲罰,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的醫療執照就會受到影響。」

基督教醫療與牙科協會和萊斯利·科克倫醫生委託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代表,該聯盟是一個保守的法律非營利組織,曾在美國最高法院成功辯訴宗教自由案件。

捍衛自由聯盟高級顧問丹尼斯·哈勒(Denise Harle)在周二的一份聲明中說,原告「尋求在他們的醫療實踐中踐行他們的信仰,這包括珍惜委託給他們照顧的每一個人的生命。」

哈勒說:「參與或將病人轉介給其他醫生進行協助自殺,顯然違反了他們的良心。 任何醫護人員都不應該被迫違背他們的宗教信仰和醫學倫理,加州政府強制執行這種脅迫是錯誤的。」

2015年10月,時任州長傑里·布朗(Jerry Brown)簽署了《臨終選擇法案》,該法於次年6月生效,使加州成為第五個州,允許居民使用醫生開具的藥物結束生命。

在法律生效後不久,多個團體和一位名叫斯蒂芬妮·帕克(Stephanie Packer)的絕症患者就對加州提起訴訟,帕克也是四個孩子的母親。訴訟認為,該法律缺乏保障措施,並拒絕接受將(協助)自殺視為醫療保健。

2018年5月,河濱市州高級法院法官丹尼爾·A·奧托利亞(Daniel A. Ottolia)裁決反對該法律,認為州立法者通過該法的方式違憲。

但同年晚些時候,加州第四區上訴法院的一個三法官小組推翻了上述裁決,認為原告缺乏起訴資格,稱由於立法者在2021年重新授權和延長該法律,帕克的訴訟沒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