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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害的基督徒與被立法的道德

受迫害的基督徒與被立法的道德

單單在2020年,尼日利亞就有超過2000名基督徒被激進穆斯林殘酷迫害致死。此外,在烏干達有位妻子被其穆斯林丈夫強迫喝農藥,原因是他發現她的箱子裡有兩本聖經,印度還有一位牧師,在給新信徒施洗後回家的路上被三個槍手射殺。宗教迫害方興未艾。

(圖片:Courtesy of F. LaGard Smith)

人們為什麼想要將自己的信仰強加給其他所有人呢?這是控制的問題嗎?是證實自己信仰的途徑嗎?或者,也許可以認為強加一個特定宗教是神的意志?

在這個國家,我們也許沒有「宗教戰爭」,但只要提到「文化戰爭」,那麼我們也就不能置身事外了,無非戰事發生的雙方是宗教信仰和世俗主義——也就是人造偽宗教。考慮到良知並各方對這些棘手事情的確信,那我們是否有權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呢?儘管在許多領域可以和平共存,但還是有一些不容協商的事情,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墮胎、同性婚姻,這甚至在以基督為名的人群中都產生了嚴重衝突。

給道德立法棘手難辦。當年的禁酒令所引發的混亂就見證了這一點。然而,一般而言幾乎所有犯罪都是道德立法的後果,無論是「不可殺人」或者「不得偷盜」等。謀殺和盜竊被普遍認為是道德上的錯誤,哪怕世俗主義者也不會要求廢除這兩點。確實,將行為及其潛在動機(比如「一個女人的選擇」)殘酷地分割開,如果按照墮胎被如其所是坦白承認那樣——一個人被另一個人殺害(故意殺人)——那麼胎兒只要心跳一下,就該終結關於墮胎的討論了!

要這麼想:如果出生的嬰兒是人類,那麼,幾分鐘前尚在分娩母親腹中時,他就不是人類了嗎?再早一些呢?你知道嗎,在許多行政司法區,如果胎兒在懷孕早期的幾乎任何時候意外死亡,都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過失致死嗎?「三個月」和「生存力」是虛偽的紅線。 除了受孕本身,這違背了人類在「人類生命"和"非人類生命」之間劃線的能力。 你說 「活着也要讓別人活」?那就讓胎兒活下來吧!

論到同性婚姻,哪怕道德保守派也不想派臥室警察來騷擾任何人的性行為,因此,這並非將同性戀行為再度定義為犯罪。相反,從司法上贊同同性婚姻早就登堂入室了,通過非歧視法律(實際是歧視宗教信仰)將國家認可的不道德行為強加於人。可以理解的是,同性戀遊說團體反對將婚姻與亂倫或獸性相提並論,但是——鑑於他們堅持對所有的性表達進行法律許可——唯一可以反對一個男人與他的妹妹或他的馬結婚的理由是道德上的。如果道德上的反對是拒絕其他類型婚姻的合法理由,那麼為什麼同性婚姻不行呢?就在昨天,同性婚姻同樣令人厭惡,而且還是不道德的。

但我們說的是宗教迫害,尤其是穆斯林,根據他們的伊斯蘭沙里亞法(立法道德的終極),同性戀者會被處死。 伊斯蘭教維護道德的狂熱令人欽佩,但他們如何對待道德上的違法者,卻與耶穌如何對待被捉姦的女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約翰福音8章2-11節)。可以肯定的是,由於她那假正經控告者的虛偽,以及他們企圖陷害耶穌,這件事的背景相當複雜。但是,如果我們能抓住耶穌在這種情況下的平衡——既不從法律上懲罰個人的罪,也不確認它的合法性(「現在去吧,離開你的罪惡生活」)——那即便是穆斯林也可能會坐下來給與重視。

我們面前的問題是:無論是在法律上、教會立場上,還是在我們自己的家庭中,我們是否能夠區分基督教的寬容和公開認可罪惡?今天的宗教迫害越來越激進,針對的是那些敢於做出這一關鍵區分的人。

拉加德·史密斯是法學院退休教授(佩珀代因大學、自由大學和福克納大學),他著有35本著作,涉及法律、信仰和社會問題,他每周在臉書發布靈修短文,從時事中吸取屬靈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