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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疚罪人自辯的十大託詞

內疚罪人自辯的十大託詞

當神的道德律法之光(十誡)讓罪人的罪行曝光,罪人常常想要給自己辯護。有罪的感受並不舒服,所以他試着用藉口來開脫。

想想一個在黑夜中從餅乾盒裡偷餅乾的孩子吧。當爸爸打開燈之後,他看見孩子嘴唇上還有巧克力的痕跡,蓋子從盒子上被挪開,餅乾也沒有了。那孩子的行為就曝光了,他有兩條路可選:他要麼承認犯錯,要麼試圖給自己辯護。

我們都觸犯了神的律法(參見羅馬書3章23節)。我們都在手伸進餅乾盒的時候被抓住,所以也有兩條路:要麼掩蓋自己的罪,要麼認罪。不過,看看這樣的警告: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章13節)

律法之光引發了另一道光——罪人潛在的良知: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章15節)

換言之,良心是在為律法做見證。這是控方的見證,為有罪定讞而戰。

在使徒保羅解釋了律法和良知的關係之後,他也表明了如何用律法帶來罪的知識:

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羅馬書2章21、22節)

你就向一個罪人提出類似的問題,他會承認自己在內心是騙子、小偷、褻瀆者並姦淫者。他的手已經在餅乾盒上了。他的良心因此開始發揮作用,良心譴責他,可以預料的是,他開始給自己找藉口。

如下這些簡單的回應是內疚的罪人給自己辯護的十大常見藉口:

1.「這些只是撒個小謊——無害的謊言。沒什麼大不了的。」

對神而言,罪很嚴重,這導致死刑(我們終有一死——參見羅馬書6章23節)。聖經說的是:「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2章22節)。

2.「人人都說謊。」

我們不必在審判日之時為所有人的行為負責——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負責。如果你在公路上超速被警察攔下,那說別人都超速也沒用。律法會要你自己為你的罪負責。別人做了什麼與你無關。

3.「都過去了。」

一切都是過去的事情。即便這句話也是過去了。告訴法官說,你搶了一家銀行但「這都過去了」,覺得這樣法官就會因為這都過去了而放過你,這太可笑了。

4.「我做好事。」

罪犯可以告訴法官說,自己做過好事,但這些事情都跟案情無關。刑法只按照罪行來判案,並非依據你的善行。神會按照你的罪來審判你,只按照你的罪。

5.「我的神慈愛又善良。」

當我們創造一個神以適合自己的需要時,那叫「偶像崇拜」。你要面對的神確實是慈愛而又善良的,但他也是公正、聖潔的,絕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參見出埃及記34章7節)。

6.「我不相信神。」

沒關係。審判日那天你依然要面對他,無論你信他與否。

7.「神讓數百萬人死在洪水中時,他這是在種族屠殺。」

你自認是個說謊的賊,褻瀆者,內心是個姦淫者。你沒有資格指責說上帝邪惡。

8.「我不信十誡。」

對律法的無知不是藉口。神通過你的良知在你心中寫下了誡命。在審判日,你沒有藉口。

9.「我不在乎下地獄。」

你享受痛苦嗎?地獄中停個兩秒鐘就相當可怕了。你不會想身處其境的,而且沒有出路。

10.我不相信地獄。

如果一個罪犯被判死刑,他卻說自己不相信死刑,那他的不信並不能改變事實。神會帶來他的正義之日。

永遠要記住,你不是要贏一段爭論。你只是想要他看到自己可怕的危境,這樣好讓他在基督里找到恩典。你所要做的是消除他的虛假希望。你是把他放在尼亞加拉河中沒有槳的船上。這麼做是希望他伸手去抓住從岸上扔出的那根救命繩。

律法讓福音有意義。律法預備了恩典的道路。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說過:「你無法讓福音的絲線穿過人心,除非你先用律法的針去開路。」

雷·康弗(Ray Comfort)是「活水」公司(Living Waters)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著有90多本書,其中包括《神對你生命的奇妙計劃》、《如何知道上帝存在》和《證據確鑿的聖經》。他與人共同主持了獲獎電視節目《Way of the Master》,該節目在美國各州以及各個國家都能收看。同時他還是《180》、《神與進化論》、《無畏》等電影的執行製片人。雷和妻子蘇育有三個孩子,均已成年。他們每每出門必攜帶福音單張,已堅持數十年。更多關於其事工的信息請登錄LivingWa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