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當前頁面: 國際 |
律師提交證據 要求ICC調查維吾爾人在鄰國被強制遣返

律師提交證據 要求ICC調查維吾爾人在鄰國被強制遣返

2021 年 3 月 18 日,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總理胡達亞爾(Salih Hudayar),在美國國務院前向抗議中國侵犯人權的人群發表講話時,一名抗議者舉着牌子。 | (圖片:The Christian Post)

一個代表流亡的維吾爾族領袖的法律組織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提交了新證據,稱逃離中國進入鄰國的穆斯林少數民族被扣押、遣返,此後再也沒有人看到他們或聽到他們的消息。

這些指控是正在進行的努力的一部分,以說服國際機構對中國政府在被指控為「種族滅絕」的對中國西部的少數民族穆斯林採取的行動進行調查。

他們聲稱,由於逃離中國人權侵害的穆斯林——中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是由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遣返的,因此總部設在海牙的法院有管轄權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上周四,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和東突厥斯坦民族覺醒運動(East Turkistan Government in Exile and the East Turkistan National Awakening Movement)向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提交了一份「厚重的檔案」。該檔案概述了逃往塔吉克斯坦的大多數穆斯林少數民族已被遣返回中國。

東突厥斯坦民族覺醒運動描述自己為一個「爭取恢復東突厥斯坦獨立的國際運動」。

東突厥斯坦民族覺醒運動所說的東突厥斯坦被世界其他國家承認為中國西部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等穆斯林宗教少數民族的家園。在新疆,共產黨當局以引導穆斯林遠離恐怖主義意識形態為由,將100多萬少數民族關押在集中營中,這一舉措被國際人士指控為「種族滅絕」。

去年7月,代表東突厥斯坦民族覺醒運動和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的律師向國際刑事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對中國官員對待維吾爾人的行為進行調查,稱中國涉及種族滅絕和違反人道罪等罪行。

國際刑事法院最初拒絕採取這種行動,但維吾爾族活動家的律師相信,新的證據將說服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中國政府。

尼基塔·貝納爾迪(Nikita Bernardi)主要負責領導說服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中國對維吾爾人行動的公共宣傳工作,他周一主持了一場網絡研討會,法律團隊以及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和東突厥斯坦民族覺醒運動的領導人參加了研討會。

貝爾納迪說:「提交這些證據是為確立國際刑事法院對中國當局針對維吾爾人所犯罪行的管轄權。」

法律小組的一名成員羅德尼·迪克森稱,在鄰國塔吉克斯坦,至少有「85%至90%的維吾爾族人口」成為目標,並被轉移到中國。

他說,「這是一場非常複雜和狡猾的運動,在雷達之下,隨着時間的推移,耐心地做這件事,以實現確保在塔吉克斯坦沒有維吾爾人的目標,他們都在中國,在那裡他們可以成為目標,受到控制和迫害。」

根據迪克森的說法,在塔吉克斯坦大約有100名維吾爾人,他們在一個「有毒的環境中」被「中國特工人員嚴重控制」。這個數字比十年前的幾千人有所下降。

迪克森說:「我們的調查員已經在當地工作了一段時間,現在仍然如此。」他稱讚他們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發現,......我們已經取得了,它現在根本不能被忽視。」

法律小組從1月到5月進行了調查。

迪克森說:「我們能夠在不同的國家找到實地人員,進行訪談,記錄訪談內容,對他們能夠看到的東西進行拍照。所有這些材料都已經收集起來,現在已經可以使用並提交給檢察官。」

「從1月到5月,我們進行了這些調查,我們能夠得到大量的證據,我們已於上周提交給檢察官,正好解決她說我們需要的問題,」迪克森補充說。「她說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我們現在已經向檢察官提供了這些證據。」

迪克森以保密為由,拒絕詳細介紹這些證據。

然而,《英國時報》獲得的一份文件副本顯示,在塔吉克斯坦的中國公安局人員已指示對 「維吾爾人工作的集市 進行突擊檢查」。此外,中國當局被指控指示「塔吉克斯坦當地警察拘留所有沒有『正確』文件的維吾爾人」。

「整個集市被突襲並封鎖,直到所有在那裡工作的維吾爾人被扣押,」文件指出。「然後,維吾爾人被中國官員分批驅逐回中國,每批大約10人。遞解組的規模很小,以避免引起注意。」

報告還稱,中國駐塔吉克斯坦領事館「完全控制維吾爾人的文件,並故意推遲發放維吾爾人在塔吉克斯坦生活所需的簽證、工作許可和其他文件。」

迪克森辯稱,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的程序,檢察官會去找法官「要求展開調查」。

迪克森承認,雖然其程序可能很慢,但國際刑事法院「是國際層面上唯一能夠真正調查和起訴中國官員所做的事情的機構」。

他強調,國際刑事法院是為處理這類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而設立的,並稱對針對維吾爾人的行動進行調查是「國際刑事法院要處理的一個獨一無二的案件」。

迪克森表示,希望 「非常重要的一步將很快被採取」。

迪克森回顧說,在以前的案件中,國際刑事法院已經確定,即使投訴涉及的主要國家沒有「簽署國際刑事法院」,「這並不意味着法院沒有管轄權」。

「如果你所指控的犯罪要素發生在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的領土,法院可以審理案件,」他解釋說。「在我們的案例中,是塔吉克斯坦和柬埔寨,這兩個國家都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我們說發生的行為是法院有管轄權的犯罪要素。」

「因為它們發生在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的領土上,因此,只要有一個要素發生在那裡,檢察官就可以調查,」他繼續說。「然後,法院對這一方面有管轄權,但也對該罪行延續到中國的情況也有管轄權。」

迪克森說,調查的目的是「決定你是否可以對實施這些行為的實際人員提出指控」。

他說:「我們從調查中發現,中國當局,中國特工人員事實上已經進入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的領土,在本案中是塔吉克斯坦......他們已經識別、鎖定並圍捕了生活在那裡的維吾爾人,以便將他們驅逐回中國。」

他說:「在我們調查的案件中,那些被中國官員以這種方式拘留和遣返的人,再也沒有聽說他們的消息或看到他們。」

迪克森指出,中國官員在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塔吉克斯坦圍捕維吾爾人,「使自己受到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他強調,中國官員對維吾爾人採取的行動「不僅僅是那些孤立的行為」。相反,他說它們是「中國實施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的總體計劃中的第一個行為」。

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的領導層也在網絡研討會上發言,試圖對中國政府的行為進行分析。

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官員古拉姆·亞格馬(Ghulam Yaghma )認為,中國政府的行為構成了「21世紀最可怕的反人類罪,也是種族滅絕罪」。

東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總理薩利赫·胡達亞爾呼籲 「全世界所有政府,特別是堅持民主、堅持人權、堅持自由的政府,尤其是那些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支持我們的案件,支持我們通過國際法獲得正義。」

他還敦促 「關心世界、關心人權、關心正義、關心結束暴行的組織和個人幫助我們,在物質上、道德上和精神上支持我們在國際刑事法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