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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決天主教醫院不能被強迫實施變性手術

法院裁決天主教醫院不能被強迫實施變性手術

(圖片: Getty)

北達科他州的一家聯邦法院裁定,一批天主教醫院及其他數個機構不應被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要求實施變性手術。

美國北達科他州地方法院法官彼得·韋爾特周二就「慈愛修女會等人訴阿扎爾」(Sisters of Mercy, et al. v. Azar)一案作出裁決。

韋爾特於2019年被唐納德·特朗普總統任命為聯邦司法機構的法官,他授予原告永久性禁令救濟,宣布他們被豁免於HHS的規定。他援引《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作出此裁決。

「天主教原告已經證明有權獲得永久性禁令救濟。違反《宗教自由恢復法》相當於剝奪第一修正案的權利,」韋爾特寫道。

該決定阻止HHS 「通過要求天主教原告執行或提供變性程序保險的方式對其實施相關規定,包括因其未能執行或提供此類程序保險而拒對其提供聯邦財政援助,或對其採取追究、指控、處罰、罰款、評估、調查或其他執法行動。」

奧巴馬政府2016年通過的《平價醫療法案》實施了一項新條款,俗稱「跨性別服務」。

該條款要求醫療服務提供者實施性別轉換手術,即使他們對這種有爭議的做法持有宗教反對意見。

作為回應,一群天主教實體就該條款對HHS提出訴訟。這些團體包括慈悲修女會(Sisters of Mercy),兩家聖心慈悲保健中心診所(Sacred Heart Mercy Health Care Center),SMP衛生系統和位於北達科他州的瑪麗大學。

天主教原告由Becket Law代表,這是一家專門處理宗教自由案件的非營利法律組織,曾在美國最高法院進行訴訟辯論。

「法院的裁決承認了我們的醫療英雄有權按照自己的良心行醫,不受政府官僚出於政治動機的干預,"Becket高級顧問路加(Luke Goodrich)在一份聲明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