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浸信會律師團隊在其放棄律師-客戶特權後辭職
在美南浸信會執行委員會成員(Executive Committee)投票決定在對該委員會對性虐待指控的處理的調查中放棄律師與當事人保密特權不到一周,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簡稱SBC)的法律顧問團隊提出辭職。
在10月11日發給執行委員會主席羅尼·弗洛伊德(Ronnie Floyd)的信中,SBC的總顧問、田納西州納什維爾Guenther Jordan & Price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詹姆斯·岡瑟(James Guenther)和詹姆斯·喬丹(James Jordan)表示,委員會決定放棄律師-當事人特權是他們在為該教派提供法律服務超過60年後離開的一個重要原因。
「當客戶表示願意放棄這一普遍接受的保密原則時,我們根本不知道在符合我們公司試圖堅持的實踐標準的同時,如何向客戶提供建議並以其他方式代表客戶,」該團隊寫道。
經過數周的審議,執行委員會於10月5日以44-31票通過,允許調查委員會處理SBC教會內性虐待索賠的公司Guidepost Solutions按照信使和性虐待工作組的要求,審查委員會成員、工作人員及其律師之間的通信。
據《田納西報》(The Tennessean)報道,作為回應,至少有10名執行委員會成員在投票前或投票後不久就辭職了。
這項調查是由《休斯頓紀事報》2019年的一份報告引起的,該報告記錄了幾十年來美南浸信會教會中的數百起虐待案件。
一些委員會成員對放棄當事人特權表示擔憂,認為這對SBC的保險造成風險。一些人還警告說,這樣做可能會危及SBC的財務穩定性,並使該教派容易受到訴訟的影響。
律師們在信中強調,維護地方教會的自治權有助於從法律上保護SBC。他們說,委員會成員在沒有充分了解這樣做對聯會的「影響」的情況下,就投票放棄了保密權。
岡瑟和喬丹寫道:「律師與客戶之間的特權被一些人描繪成一種邪惡的手段,即通過這種手段,不當行為被允許秘密進行,這樣,不法分子就可以逃避司法,破壞其他人的合法權利。這與事實相去甚遠。」
「這一概念根植於司法公正的原則,並相信如果個人或實體能夠自由和保密地與他們的法律顧問溝通,我們的法律國家將得到最好的服務。這沒有什麼險惡之處。它不會敗壞司法;它為司法創造了一個空間。」
律師們說,他們不希望他們的決定對執行委員會造成傷害,並補充說,他們願意「在過渡期內繼續提供法律諮詢,並在今後發揮有限和具體界定的作用」。
87歲的岡瑟自1966年以來一直擔任SBC的總法律顧問,他在8月份告訴《浸信會與反思報》(The Baptist and Reflector),他的公司在大約50個案件中代表SBC,在這些案件中,該教派因地方教會發生的錯誤而被起訴。
該報報道說,岡瑟的公司從來沒有在上升責任訴訟中敗訴,因為SBC不是一個等級森嚴的教派,聯會對地方教會沒有控制權。
岡瑟在8月告訴該媒體,雖然教派內部一直存在爭議,但美南浸信會一直「經受住了這些爭議」。
「我認為這種合作完全是自願的,取決於浸信會成員對聯會的機構和領導層的信任。」他說:「爭議會危及這種信任,但美南浸信會成員歷來都能克服這些分歧並向前邁進。」
弗洛伊德告訴《浸信會出版社》,幾十年來,這些律師「令人欽佩地滿足了美南浸信會和美南浸信會執行委員會的法律需要」,並在美南浸信會文化和政體的「眾多變化中起到了關鍵的指導作用」。弗洛伊德此前呼籲,在SBC領導人考慮如何最好地進行調查時,要有同情心。
弗洛伊德說:「他們提供的專業知識的損失將是不可替代的,帶着深深的遺憾,我們接受他們的決定,並完全理解他們背後的理由和他們退出的需要。我們非常感謝他們56年來對美南浸信會和執行委員會的卓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