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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為同一件事情不住地禱告?

為什麼要為同一件事情不住地禱告?

要為同一件事情多次禱告,是否有什麼理由呢?

聖經說確實有。不是因為神忘記了我們的請求,或因為我們觸碰到某個神奇的限制,而是因為它迫使我們在神的面前謙卑自己,以請求神的幫助,而這也正是他樂於給予他的孩子們的。神當然可以(有時確實也是)在我們請求之後即刻回答,但他有時也會停留一段時間,以管教或試煉我們,為我們好。

根據聖經的經文,我們應該得出的結論是:神需要我們持續的禱告,他也回應我們持續的禱告。

神需要持續禱告: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羅馬書12章12節
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以弗所書6章18節

也有其他的許多經文稱讚了不住的禱告。雖然這些經文並沒有明確地教導我們要一遍又一遍地為了同一件事禱告,但聖經中關於禱告的這一主題是在告訴我們,對於那些我們還沒有得到神應答的方面,神確實需要我們持續的禱告。

有時候,停止為某些請求祈禱是合適的,就如保羅停止為他「身上的刺」祈禱一樣(哥林多後書12章8-9節)。雖然如此,我們仍然要十分小心,以免因為懶惰、冷漠、或者不信而停止禱告,卻並不是因為真的覺得神已經表明了他的旨意。

神回應持續的禱告:

在耶穌的事工中,我們看到神回應了重複的請求,特別是在他醫治迦南婦人的時候(馬太福音15章22-28節),以及他自己在客西馬尼園的一再要求(馬太福音26章36-46節,馬可福音14章32-42節;路加福音22章39-46節)。

至於耶穌關於這個問題的教導,我們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8章1-8節中「寡婦的請求」(路加福音11章5-13節也包含了一個有幫助的故事)。

聯繫上下文,這個比喻是在將神的子民在大災難期間(17章20-37節)請求伸冤的(18章7-8節)。這個比喻的目的似乎超過了迫害時的請求,可以更廣泛地應用到煎熬時期。正如文中所說,它告訴人們要常常禱告,並鼓勵人們不要灰心(18章1節)。

順便說一句,比喻是用來表達真理的圖片,但並不是說比喻的每一個方面都應該被歸結到神和神的國度上。這個比喻中,雖然父親和法官在某些方面相像(包括回應重複的請求),但他們不完全一樣。我們的天父喜悅我們的禱告,而不是像這個法官那樣覺得被「煩擾」。與這個不義之官相比,神所顯出的是他的仁慈、耐心和熱心,以幫助那些「日夜向他呼求的人」。

本文的作者是得克薩斯州鄉村教會(Village Church)的門徒訓練資源部牧師傑夫·阿舍利(Geoff Ashley)。本文版權歸鄉村教會所有,經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