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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每一個罪都是「入門」罪?

為何每一個罪都是「入門」罪?

Dan Delzell

大麻被廣泛認作是「入門」級毒品,會讓一些使用者去嘗試更厲害的毒品。同理,我們每次犯罪悖逆神,那我們也就是犯了一樁「入門」的罪。也就是說,我們的罪常常會讓我們做出其他一些類型的有罪行為。

罪讓人的靈魂向接受「地獄的東西」而非「天國的東西」敞開大門。想象下這些事情每天都如何發生吧。一個有罪的想法很容易就讓人花更多時間流連在那些不神聖的事情之中。有罪的言語讓人會以更加不義的方式來說話。有罪的作為變成通往各種罪行的「大門」。

從那種意義上說,我們永遠不可能真正過一種哪怕只有一剎那「中立」的屬靈生活。我們要麼跟隨這罪欲「隨波逐流」,要麼我們就徜徉在神永生活水的泉流之中。地球上最可悲的人就是那些知道神但依然預謀追求某些罪的人。那感覺就好像你與自己背道而馳。毫無疑問,這種行為會讓一個信徒產生深層的痛苦、靈魂不能安息。(參考詩篇32章1-5節)

最終極的「入門」之罪乃是不信。這罪敞開了洪水閘門,讓日光之下其他罪惡洶湧而入。所以,當一個人為了他的罪悔改,信基督得救贖以後,不信的「門」就被關上了,神永生的活水就湧進靈魂。信耶穌為救主,是與你的創造者產生關聯的唯一大門(參考約翰福音14章6節)。因信與神產生聯繫,這會帶來對罪的赦免、永生和與神的友誼。還有什麼比這更好呢?

在你今天的生活中,屬靈泉流的方向是什麼?你有沒有發現你自己撲向那些神禁止的事情呢?或者,你是不是正在作為神的兒女,享受聖靈在你心中產生的果效?你在哪裡找到你的喜樂?你靈魂流向罪,還是通往神的意願?

你說,「兩方面都來那麼一點點吧」。好,那很誠實。這也是我們所有知道神之人的常有經歷。我們感受過聖靈的力量和湧出,同樣也感受過實在的罪欲。事實如此,他們在我們內里相互衝突(參考加拉太書5章17節)。然而,我們的勝利是通過基督才能取得的。我們被赦免,我們被聖靈感動才會做那些神悅納的事情。

真正並高貴的與神之屬靈關聯,並不僅僅在於你昨天幹了什麼或者你明天打算做什麼。關鍵是現在的走向,此時此刻。當我們持守我們的心,對聖靈的工作持開放態度,那麼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流向基督里的和平和公義。不過,當我們糾纏於罪,那罪就成了更多犯罪的大門。那就是野獸的本性了。

我們要麼將自己的心和靈完全交託給主和他的目標,要麼就是一定程度上讓自己在精神、語言或身體上悖逆神的意志。舉例來說,就像從大麻過渡到可卡因、海洛因一樣,一而再,再而三。那就是「泉流」的方向,不僅僅是吸毒,還有人所知道的其他每一宗罪都如此。

那我們這樣的罪人還有希望麼?當然,只要我們停留在神之活水裡。屬靈的泉水日日夜夜長流不息。

我們的困局在於,我們有時候偏離了平安之地,進入了有罪想法、言語和行為的模式之中。離開了服從、讚美、禱告、默想聖經和喜悅的侍奉,吸引我們的那些東西永遠不會滿足我們靈魂所需,也不會被那為我們而死之神所悅納。

一旦我們駛往錯誤的方向,我們就不容易踩下剎車,直到我們已經經過了幾個「大門」,犯下了幾種類型的罪。繼續狂歡下去,我們就會翻車。我們失去了恰當的關注焦點。我們需要折返回來,關注於愛我們的那一位,回到他給我們的話語中,以此建造我們的信心,堅固我們的決心。

看看你生活里,今日復明日的都在發生些什麼吧。如果你繼續盯着那些入口,接下來你就會看到它們正環繞着你。事實上,你會驚奇於自己居然常常會路過一個神聖或者非神聖的入口。無論是哪種情況,你對同樣的內容都會想要得更多。

只有神能在我們心裡安置下可以取悅他的渴望,這會通往自由、喜樂和終極的滿足。

這是個前進的好主意。活在此刻,為神而活。由此經歷超越所有人能夠理解的平安。

不管你怎麼看,神之道是通往滿足和永恆拯救的唯一入口。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