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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家:「愛」被新世俗文化當作不道德行為的理由

神學家:「愛」被新世俗文化當作不道德行為的理由

相信聖經是神沒有無誤話語的基督徒認為,一些行為是不道德的,然而為這些行為辯護的人們卻已經成功地用所謂「愛」的觀念對其進行肯定了,他們用愛來肯定同性戀行為、重新定義婚姻和家庭、合法化戀童癖等等,而神學家、牧師詹姆斯·埃默里·懷特(James Emery White)最近指出,愛又被用來當做為協助自殺提供合法化的理由。

懷特在他名為《教會與文化》(Church & Culture)的博文中寫到,問題在於,那種把這些行為正常化的所謂的「愛」,其實「並不是聖經意義上的愛」。

「有一種新的世俗文化的託詞,正快速成為一種隨時可用的論據,以確保對前述那些不道德行為進行肯定、認可,」他寫到,「這是直接從聖經里拿來的論據:愛。」

懷特是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梅克倫堡社區教會(Mecklenburg Community Church)的創始人、高級牧師。他解釋說,愛是終極的倫理,每個人都知道,最大的誡命就是愛(申命記6章);在被問到律法中最大的是什麼時,耶穌認可說,這是所有誡命中最大的。(馬太福音22章)

懷特說:「而現在,我們都很耳熟了,同性戀、同性婚姻通過宣稱這些行為是對愛的關係的肯定,來改變整個世俗文化的趨勢。」懷特在之前的一篇博客文章里,還詳細列舉了戀童癖們為戀童行為提供的「論據」,很明顯,那就是所謂的「愛」的行為。

「現在,協助自殺也來了,」懷特寫道。他引述了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的頭條新聞和相關報道來說明「一個婦人的自殺計劃使全家悲傷」。

他指出,這篇報道有明顯的傾向性:「她受協助的自殺被描述成與她對他人的關心有關,與她對他人的感受有關,那就跟愛有關。」

懷特解釋到,故事中的婦人被診斷出患有老人失智症,決定在病情危重之前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是一個「共同的經歷,(她和她的丈夫)還有他們所愛的人一同經歷的過程」。她在逝世之前就舉行了追思儀式。

「非常明顯,這是人能離世的最好辦法之一,」懷特引述該報道中這名婦人女兒的話說,「她被愛她的人環繞,他們告訴她他們如何愛她,為什麼愛她。這不是一種離世的壞方式。」

兩天之後,她的母親因為藥物使用過量去世。談及母親之死,女兒還說:「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並不那麼悲傷,沒那麼恐怖,更像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正應如此,這方式確有一些喜樂在其中。」

懷特寫到,基督徒對愛的觀點在於,愛不是簡簡單單的一種情感狀態或感覺。「愛是讓心離開自己,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轉向他人,那方式是一種充滿情感投入和喜愛、恩典和真實、無私和犧牲的方式,」他說。

懷特說:對他人的愛植根於對神的愛。「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並因此愛我們的鄰舍。不過,如果我們『愛』鄰舍的方式違背神的愛、違背神的誡命的話,那就不是我們應該展示出的愛,」他寫到,「這種愛只是感情用事,是遠離真理的,受不確定的、通常是欺騙性的情感波動所左右。歸根結底,那只是我們的『感覺。」

他總結到:「所以,應該歡迎那些以探討愛為主題的新世俗文化的辯護詞,不過,然後仍要加入到對話之中,捍衛愛。」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