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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于饶恕时需思考三件事

难于饶恕时需思考三件事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基督邮报或其编辑的意见。)

“……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歌罗西书3章13节

神命令基督徒必须成为饶恕者。当彼得问耶稣,对于一个反复犯错的人该原谅他多少次时,耶稣的意思就是说每次都要原谅(马太福音18章21-22节)。事实上,耶稣甚至说过,如果我们不愿意原谅别人的过犯,那天上的父也就不会原谅我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章14节)!

按照耶稣的说法,愿意忽略那些触犯我们之罪的意愿总有得拯救的信心相伴。得到神之宽恕的人被要求、也会主动渴望将宽恕拓展到他人身上。

不过,这种圣灵驱动下的宽恕渴望有时候会与我们肉体中不那么体面的情绪相冲突,不是吗?我们肉体中的每丝每毫都想要对冒犯进行严厉反击。当有人对我们撒谎,诽谤我们、抨击我们、贬低我们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我们犯罪,我们的自然本能就是不饶恕,而是要让自己内心强硬起来,对抗这种冒犯。我们与那人的关系越亲密,那我们就越会感受到这种背叛所带来的痛苦。

我很理解,去原谅那些与自己并不太亲密的人相当容易。但我在某段关系中投入越多——我越珍爱、看重、信任一个人——我发现自己就越难于战胜负面情绪、难于将恩典传递出去。

当我痛苦的内心、难于原谅的时候,我发现思考如下三个事实就能带来极大的帮助:

1. 神宽恕了我的罪。

无论他人对我所造成伤害的本质有多严重,我在悖逆神方面最小的罪过也肯定比这更加厉害。神应得我无限的忠诚与爱,而我已经悖逆了他无数次。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没有用愤怒或怨恨的眼光来看我,而是通过他的子以恩典与宽恕待我。

2. 神的公正。

伤害我的那些罪要么已经被公正对待,要么将会被公正对待。如果伤害者是信徒,那基督已经亲自承受了神对那件具体之罪的愤怒。如果那人不是信徒,继续不信直至去世,那神会因为他/她的罪而进行惩罚。无论是哪种情况,一切的罪都得报应。我不需要用自己的愤怒或怨恨来惩罚别人。对于这件事,神已经或必将以正义来审判。

3.我自己已无数次伤害触犯他人。

我在自己生命中就曾恶毒地伤害别人。我对朋友们说过谎。我诽谤过主内弟兄姊妹。我在那些爱我的人背后传过流言蜚语。我伤害别人的次数已数不胜数。我算什么人呢,为自己就做过的这些事情(也许以后还可能会做)去审判别人吗?我算什么人,一次次伤害别人,而别人却一次又一次原谅我,我反而不去原谅他人吗?

我觉得,当有人伤害我们时,立刻感觉到痛苦甚至生气并非完全有错。但让这些应激性的反应延续下去、在我们内心产生怨恨就是罪了。因为我们(作为信徒)享受到了神的宽恕,我们知道神会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罪,而且我们自己也知道我们都犯罪伤害了他人,我们没有什么合法理由去阻碍别人获得恩典!

无论有人在什么时候伤害了我们,我们必须提醒自己这(至少)三项事实,参与到天堂中最伟大的福音体验之中:宽恕。

(翻译: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