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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内张贴十诫如何?

在教会内张贴十诫如何?

在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查兰的圣母圣殿山天主教大教堂前,摆放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碑。 | Getty Images/mtcurado

媒体一直在热烈讨论是否应在公立学校教室中张贴十诫。事实上,我更关心的是教会在自己的建筑和教室内张贴十诫。

上周,路易斯安那州州长杰夫·兰德里(Jeff Landry)签署了一项法律,要求在该州的每个公立学校的教室中张贴十诫,这引发了一场关于这些诫命在学校中地位的激烈辩论。我心想,在我们对这些诫命在国家学校中的地位大动干戈之前,何不先大张旗鼓在教会中张贴这些诫命呢?如果我是某个宗派的负责人,我会首先要求每个教会都张贴十诫。毕竟,教会应当是世上的光。然而,有多少教会张贴这些诫命呢,更不用说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它们,或在他们的崇拜仪式和礼拜仪式中使用它们了?

可悲的现实是,许多教会并没有这样做,且原因各异。许多新教和福音派教徒已经忘记了他们的信仰传统。许多人已经停止有意地用十诫来教导他们的孩子。一些人陷入了无律法主义的神学观念,这些观念没有律法的地位。而极少有教会在星期日早上提到它们,除非牧师恰好在讲到出埃及记或申命记。因此,许多基督教会的子女失去了他们的伦理框架和独特性。所以,我们真的要坚持让我们的世俗学校系统做我们自己都没有做的事情吗?

之前,我在其他地方为在学校张贴十诫的做法辩护过。我认为这样做有很多好的理由,但我首先关注的是教会。这一建议必然会引起来自不同基督教传统的一些反对意见。以下是两个最常见的反对意见:“提出这个建议,你不是在搞律法主义吗?毕竟,我们是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在律法之下。”还有人会说:“你是在教会中提倡道德主义,而不是福音。”

我的回应很简单,不,我不是道德主义者。福音应该永远是核心。同样,我也不是律法主义者,因为拯救我们的福音并没有使律法失去意义。耶稣不是说过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吗(马太福音5:17)?保罗不是也说过律法是圣洁和善良的吗(罗马书7:12)并且“我是喜欢神的律”(罗马书7:22)?新约圣经不是重复或呼应了每一条诫命,除了安息日的诫命被主日取代(尽管六天工作一天休息的原则依然适用)?我们是否忘记了十诫是什么?它们是神道德律法的总结,反映了神的公义和创造的道德法则。它们是全能者给予人类的恩赐,是对他的创造和我们社会世界得以维持秩序的描述。

十诫不仅仅是为以色列而设,也是为所有人设立的。历史上,它们被基督教会接受。事实上,几乎每个基督教传统都在他们的官方教学工具(教义问答)中使用十诫。这对长老会、路德宗、浸信会、圣公会、天主教和希腊东正教都是如此。因为十诫被认为是基督教伦理的基础。

它们应该如何使用呢?作为一名长老会信徒,我自己的传统有助于解释“神道德律法的三重用途”。有救赎用途——这些诫命像一面镜子,反映了神的公义,也像一把锤子,打破我们的自以为义,驱使我们向基督靠拢。律法本身无法改变人心,但基督可以。还有一种民事或政治用途——这些诫命是社会的指南,促进民事或外在的公义。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提供了一个标准,使社会生活变得可以忍受,并作为护栏或围栏来遏制邪恶。最后,律法作为一种家庭规范,向信徒展示如何在圣灵中取悦神,按照各自呼召为他的荣耀而生活。这道德律法的总结是两大诫命,即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并且爱人如己。

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上周签署的法案承认了十诫的政治或民事用途,即促进道德理智。而我所建议的是,教会似乎也失去了某种道德理智,应该重新熟悉这些诫命。

德国新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临终前曾说过:“虽然我是一位老神学博士,但直到今天,我还没有超越儿童的学习——十诫、信仰(使徒信经)和主祷文。”作为一位老者,他感到需要回归基础。我的论点是,教会也没有“超越儿童的学习”,急需回归基础。

唐纳德·斯威特(Donald Sweeting)博士现任科罗拉多基督教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