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親愛的基督徒——你永遠不會失去你的救恩。永遠。

這是一個困擾了無數基督徒很長時間的情景。
它大致是這樣的,我敢打賭你在你的信仰歷程中,以前從其他信徒那裡聽說過類似的事情:「我的亨利叔叔曾經是個只要教堂開門就會去的人。他教查經班,在教會和其他基督教組織中擔任各種職務,並且經常禱告。現在,他說他不相信上帝,也不會踏進教堂一步。我搞不明白髮生了什麼!」
你聽說過類似的故事嗎?
約翰·奇普曼(John Chipman)在他的觀點文章「『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嗎?」中就提到了這樣的事情,並引用了聖經中幾處關於所謂的信徒放棄信仰的經文,就像亨利叔叔一樣,試圖論證基督徒會失去他們的救恩。這是許多人持有的立場,也是阿米尼亞主義的基石教義。
讓我來告訴你,我為什麼恭敬地表示反對,也告訴你我認為世界上的「亨利叔叔們」身上發生了什麼。
論及我們的救恩及其永恆性時,我們只有兩種選擇:1. 暫時的重生,無論是現實上還是經驗上;或 2. 永久的重生,無論是現實上還是經驗上。沒有其他可能性。
那些認為你會失去救恩的人相信選項1——即一個人可以重生,開始悔改和敬虔生活,但通過放棄信仰,再次在靈性上「死亡」,這(再次)導致對上帝之事沒有聖潔的渴望。上帝的拯救行動和他們成聖過程都可以被這個人宣告無效;他們救恩的永久性最終掌握在他們自己手中。
這是否讓你感到一絲不安?希望你永恆歸宿(最終)取決於你自己意志力的想法,會讓你脊背發涼。
奇普曼說:「我相信一個人完全有可能對自己未來的救恩有把握。」但我的問題是,如果一切都取決於你,你如何能有這種把握?正如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所說:「如果我的救恩有可能失去,那麼我將很難享受我的確據。如果我的救恩是暫時的,那麼我的確據充其量也是暫時的。」
但如果你的救恩是選項2的現實,情況就不是這樣了。
如果我們的重生是永久的,那就是上帝的作為,並在他的保護之下,正如彼得所說: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1:3–5)。
上帝完成了我們持守並維繫與他同享永恆所需的信心。奇普曼不同意這一點,並引用腓立比書2:12關於我們「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的命令,試圖論證我們救恩的保障完全取決於我們。然而,他沒有引用下一節經文,那裡告訴我們:「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這節經文響亮地宣告了一個我們需要記住的重要事實:上帝不僅定意我們救恩的開始;他也定意它的結束。A. A. 霍奇(A. A. Hodge)提醒我們這一點,他寫道:「重生是一個單獨的行為,本身是完整的,永遠不會重複。」
但是那些曾經循規蹈矩、現在卻離棄信仰的「亨利叔叔們」呢?他們難道不是證明今生救恩不確定的活生生的例子嗎?
絕不是。
約翰告訴我們:「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2:19)。
在他們對約翰一書的注釋中,基斯特馬克(Kistemaker)和亨德里克森(Hendriksen)對這節經文評論道:「這節經文教導了堅忍的教義。這些不信的人……從來不屬於教會,因為他們不屬於基督。他們在有形教會中的存在是暫時的,因為他們在堅忍上失敗了。如果他們是無形教會的成員,他們就會與信徒群體保持同在。正如F. F. 布魯斯(F. F. Bruce)觀察到的,『聖徒堅忍是一個合乎聖經的教義,但它不是用來安撫漠不關心的人產生虛假的安全感的教義;它意味着堅忍是聖潔的本質標誌。』」
有些自稱信主的人會離棄耶穌嗎?是的。但這正是因為他們擁有的是虛假而非真實的信仰,而他們背道的行為就是證明。真正的信徒是「為耶穌基督蒙保守的人」(猶大書1)。
這是我們能得到的最好的消息。
它為我們提供了對永恆命運所需的平安和信心,此外,它還展示了真福音的璀璨美麗和力量,與那種讓我對自己的救恩總是心存疑慮的福音形成鮮明對比,正如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所說:
「我永遠不能相信或宣講一種今天拯救我、明天卻拒絕我的福音;一種讓我這一刻進入基督的家,下一刻又成為魔鬼之子的福音;一種先稱我為義、然後又定我罪的福音;一種先赦免我、然後又將我打入地獄的福音。這樣的福音是理性本身所厭惡的;它更與我們樂意服侍的上帝的心意相悖」。
阿門。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