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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迫害的基督徒与被立法的道德

受迫害的基督徒与被立法的道德

单单在2020年,尼日利亚就有超过2000名基督徒被激进穆斯林残酷迫害致死。此外,在乌干达有位妻子被其穆斯林丈夫强迫喝农药,原因是他发现她的箱子里有两本圣经,印度还有一位牧师,在给新信徒施洗后回家的路上被三个枪手射杀。宗教迫害方兴未艾。

(图片:Courtesy of F. LaGard Smith)

人们为什么想要将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其他所有人呢?这是控制的问题吗?是证实自己信仰的途径吗?或者,也许可以认为强加一个特定宗教是神的意志?

在这个国家,我们也许没有“宗教战争”,但只要提到“文化战争”,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置身事外了,无非战事发生的双方是宗教信仰和世俗主义——也就是人造伪宗教。考虑到良知并各方对这些棘手事情的确信,那我们是否有权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别人身上呢?尽管在许多领域可以和平共存,但还是有一些不容协商的事情,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堕胎、同性婚姻,这甚至在以基督为名的人群中都产生了严重冲突。

给道德立法棘手难办。当年的禁酒令所引发的混乱就见证了这一点。然而,一般而言几乎所有犯罪都是道德立法的后果,无论是“不可杀人”或者“不得偷盗”等。谋杀和盗窃被普遍认为是道德上的错误,哪怕世俗主义者也不会要求废除这两点。确实,将行为及其潜在动机(比如“一个女人的选择”)残酷地分割开,如果按照堕胎被如其所是坦白承认那样——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杀害(故意杀人)——那么胎儿只要心跳一下,就该终结关于堕胎的讨论了!

要这么想:如果出生的婴儿是人类,那么,几分钟前尚在分娩母亲腹中时,他就不是人类了吗?再早一些呢?你知道吗,在许多行政司法区,如果胎儿在怀孕早期的几乎任何时候意外死亡,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过失致死吗?“三个月”和“生存力”是虚伪的红线。 除了受孕本身,这违背了人类在“人类生命"和"非人类生命”之间划线的能力。 你说 “活着也要让别人活”?那就让胎儿活下来吧!

论到同性婚姻,哪怕道德保守派也不想派卧室警察来骚扰任何人的性行为,因此,这并非将同性恋行为再度定义为犯罪。相反,从司法上赞同同性婚姻早就登堂入室了,通过非歧视法律(实际是歧视宗教信仰)将国家认可的不道德行为强加于人。可以理解的是,同性恋游说团体反对将婚姻与乱伦或兽性相提并论,但是——鉴于他们坚持对所有的性表达进行法律许可——唯一可以反对一个男人与他的妹妹或他的马结婚的理由是道德上的。如果道德上的反对是拒绝其他类型婚姻的合法理由,那么为什么同性婚姻不行呢?就在昨天,同性婚姻同样令人厌恶,而且还是不道德的。

但我们说的是宗教迫害,尤其是穆斯林,根据他们的伊斯兰沙里亚法(立法道德的终极),同性恋者会被处死。 伊斯兰教维护道德的狂热令人钦佩,但他们如何对待道德上的违法者,却与耶稣如何对待被捉奸的女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约翰福音8章2-11节)。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她那假正经控告者的虚伪,以及他们企图陷害耶稣,这件事的背景相当复杂。但是,如果我们能抓住耶稣在这种情况下的平衡——既不从法律上惩罚个人的罪,也不确认它的合法性(“现在去吧,离开你的罪恶生活”)——那即便是穆斯林也可能会坐下来给与重视。

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无论是在法律上、教会立场上,还是在我们自己的家庭中,我们是否能够区分基督教的宽容和公开认可罪恶?今天的宗教迫害越来越激进,针对的是那些敢于做出这一关键区分的人。

拉加德·史密斯是法学院退休教授(佩珀代因大学、自由大学和福克纳大学),他著有35本著作,涉及法律、信仰和社会问题,他每周在脸书发布灵修短文,从时事中吸取属灵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