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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敬拜自由?

宗教自由=敬拜自由?

这甚至都没有引起你的注意,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当人们(特别是美国现任总统)意图用“敬拜自由”来取代“宗教自由”时,它只是小小的差别,还是一个我们需要担心的巨大变化呢?

为了解释两个词汇间的不同可以大到什么程度,让我给出一个最近的例子。科罗拉多州提出了一项对州宪法的宗教自由修正案,禁止政府干扰个人或宗教组织的宗教自由,除非关系到重大利益。而美国宪法禁止国会“禁止宗教的自由活动”。

比起美国宪法,那个提案的描述是这样开始的:“宗教自由:宗教宣言和敬拜的自由操练和享有,不带有歧视,应该永远被保证。”听起来可以,不是吗?是吗?你注意到宗教自由很快变成了敬拜自由吗?接着还有更多:

在评估政府是否干扰宗教自由方面,个人或宗教组织出于真诚持有的宗教信仰而行动的权利,是指在个人家中或宗教组织已建的敬拜场所内私下参与宗教活动的能力。

你明白了吗?除非政府的干扰发生在家里或者教会里,不然就没有所谓的“政府干扰人们的宗教自由活动”。让我们再更深入理解一下,你会开始明白这种改变是多么彻底。

让我们把那个变化应用到圣经中。《马可福音》说,“去(只是家和教会)传福音给万民听。”《箴言》应许“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穷人(只是在家或教会里)。”让我们不要忘记耶稣的教导,当他派遣12门徒“医治病人(只是当你在家或教会里找到他们)”虽然我还可以继续下去,但我以耶稣自身的一个例子结束。当耶稣在公开场合通过喂养数千人和医治众人服侍人们的时候,他在想什么?

宗教自由包含很多信念和行动,很明显包括敬拜。但这种把限制“宗教自由”变成“敬拜自由”的修辞学变动,体现了当前政府分享的一种危险的思想意识。反讽性地,前苏联(自称为是无神论国家)允许“敬拜自由”,而不是“宗教自由”。奥巴马总统和国务卿希拉里最近不仅重复使用“敬拜自由”这个词,还参与了很多藐视宗教自由的敌对活动,包括下面几项:

1. 要求宗教组织提供免费的堕胎和避孕药物。

2. 要求个人支付额外款项资助堕胎。

3. 翻转卫生福利部(HHS)对有信仰医疗保健人员不被强迫参与堕胎的保护条款。

4. 使用休会任命权,任命激进同性恋积极分子Chai Feldblum为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委员。Chai Feldblum最近还说,当宗教自由和性自由冲突时,她很难相处在什么情况下宗教自由应该赢。

5. 拒绝执行《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6. 在学生贷款减免项目中,移除与“宗教指导”相关的非营利工作。

7. 最近和最高法院争论,政府可以干涉宗教组织的国际合作。

宗教自由,我们的第一自由,是我们国家之所以伟大的原因之一。它允许我们在公共场合操练我们宗教的自由,而不仅仅局限于家或教会。如果政府夺走我们操练信仰的权利,不管是通过细微的变动还是更加激烈的方式,我们会丧失神所给我们的,还有宪法所保护的。

所以下次你看到在修辞学上的变动,即使只是瞥见,你可能不会如此轻易忽视掉了。特别是对于那些有人非常小心措词、精心准备的注释。我们都需要为宗教自由站起来,保证这份自由没有被削减成为只在我们自己家和教会才被允许的“珍品”(在他们连那些门都来敲响之前)。我听到了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