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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修改教会内的刑法条文,明确神职人员性虐待处罚

教宗修改教会内的刑法条文,明确神职人员性虐待处罚

2018年1月31日,教宗方济各抵达梵蒂冈的圣彼得广场,带领周三礼拜的信众。 | (图片:REUTERS/Tony Gentile)

梵蒂冈近日颁布了《牧放天主的羊群》(Pascite Gregem Dei)宗座宪令,其中对《天主教法典》第六卷《教会刑法》条文做出重大修订,对涉嫌儿童和成人性虐待的神职人员和其他平信徒列出明确处罚。

《教会刑法》此前的条文只明确对儿童犯下性行为不端的神职人员才会得到“公正的惩罚”。新的变化明确地将神职人员对成年人的性虐待定为犯罪,同时也使担任教会职务的平信徒人员也可因类似的罪行而受到制裁。

这些变化是在天主教会继续处理20年前首次公开的性虐待丑闻的影响下做出的,该丑闻揭示了神职人员对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

教宗方济各于5月23日五旬节主日签署了《牧放天主的羊群》,这份文本于周二发布。

在这份文件中,方济各宣布了对天主教会《教会刑法》第六卷的修订,该文件的一个非官方英文译本写道:“对现行法律作了各项修改,并写进一些新的犯罪行为”的条文,“以特殊的方式,文本中列出的新条文回应了社区中日益广泛的需求,即看到正义和犯罪所破坏的秩序的重建”。

方济各表示,希望这些变化将成为“更灵活的挽救和矫正工具,该当及时应用,并本着牧灵上的爱德避免更严重的恶行,减轻因人的软弱而造成的伤害。”

这些修订将于12月8日生效。

教宗解释说,这项修订工作在本笃十六世牧职时期就已开始。

协助起草第六卷的人包括 “专家和牧师“,以及 “来自世界各地的众多教廷成员和刑法专家”。

“事实上,没有认识到教会内行使爱德与诉诸纪律处分,即考虑具体情况与伸张正义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这造成了许多损害,”这份条文写道。

“这种思维方式——经验告诉我们——意味着有可能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被暂缓处理,对这种行为的补救不能只靠劝告或建议。这种态度往往带来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纠正更加困难,并在许多情况下加剧了教友们的丑闻和混乱。”

修订前的《教会刑法》规定,“圣职人员姘居或保持其他外在的违犯第六诫的罪而立有恶表者,处停职罚;已经警告而仍不悔改者,得逐次加处其他刑罚,直至撤销圣职身份为止。圣职人员以强暴或威胁、或公开地、或与十六岁以下之未成年犯第六诫的罪者,处相当的罚;有必要时,并得撤销圣职身份。”修改后的刑法,一些新的犯罪行为被列入受处罚的条文内。

《教会刑法》第六卷第二部分的第六题也得到修定,包括一个“侵犯人的生命、尊严和自由的罪行”的清单。此前第六题“妨害人生命及自由罪”的清单较短, 只涉及杀人,或以强暴或拐骗或拘禁条文。

修订后的《教会刑法》要求神职人员如果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胁迫未成年人暴露自己,或拥有或传播未成年人的色情图像,将受到惩罚。

修改后的对犯有此类罪行的惩罚包括命令居住在某一特定地点或地区,或禁止居住在某一特定地区或地区,以及取消伴随神职的特权,如听取忏悔和穿祭衣。在最极端的情况下,犯有此类罪行的人可以被解除圣职。

第六卷第二部分第五题“违反特殊义务的罪行”也已被修订,包括了应受惩罚的其他罪行。

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新条文规定“神职人员如果自愿和非法放弃圣职,连续六个月,意图退出教会主管部门,将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受到惩罚......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被开除神职”。

此外,教宗方济各表示,修订后的《教会刑法》旨在建立教会机构之间在刑事制裁方面的统一。这项对《教会刑法》的修订是在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发现美国人对其宗教领袖的信任达到历史最低点后不久进行的。

教宗方济各被指控掩盖性虐待事件。但梵蒂冈否认教宗有此错误行为,称这种说法是“歪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