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主义无法维持道德秩序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基督邮报或其编辑的意见。)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趣的世界里,不是吗?海外有充满敌意的对手,国内则是分歧日深,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在寻找似乎早已离我们而去的那份更理性、更和平的温文尔雅。文化上的合众为一渐行渐远。
按照诺豪斯(Richard John Neuhaus)牧师在1984年的说法,公共空间已经赤裸到一丝不挂了,到处都是毫无遮蔽的不容忍。
在公共空间里,特定人群和社区中不同的观念被分享、辩论。多少年来,宗教、政治、教育和商业等各界领袖讨论并决定人群和社区的规范、目标和理念。既存道德秩序能够引导这些讨论。
这种道德秩序显然由犹太-基督教伦理所维系。这是美国历史无可否认的部分,尽管我们的“制宪者与建国者”们从来没有称美国为基督教国家。
他们对建立神权国家没兴趣,而是要建立一个民主的共和国,这点很对,当然这个民主共和国必须由一个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道德结构所维系、支持。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制宪者、建国者们坚称民主只可能被有道德的人民们所维持。
虽然许多“制宪者和建国者”们并非明显的基督徒,不过他们的决定是将道德根基建立在智慧基础之上,不仅仅根植于自然、普通法,也建立在一个让人类可以繁荣发展的属灵、道德基础上。
这种道德秩序有时也会犯错,比如在涉及奴役、种族主义、女性选举权、印第安人灭绝等领域。然而,这种道德秩序的天才在于,如果有足够长的时间,那就能用一种文明方法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当然有时这纠正的速度慢得可怕。
因为这种道德进程,美国成为近代的历史中最有丰饶、自由、繁荣的国度。
然而,我们现在身处重塑道德秩序的阵痛之中。这是一个与当年美国革命等量齐观的革命。世俗主义用尽一切办法要推翻已指引这国家200多年的道德秩序。我们现在正被泛滥成灾的个人感受和虚妄所引领,而非客观的道德律令。个人感受的多元分化已经让合众为一成为不可能。
世俗主义的基本教条就是对容忍的误解。换言之,容忍等同于道德之美,当然,如果你的观点对容忍来说是不容忍的情况则除外。即便世俗主义在道德做出如此宣言,这实际上也是其不得不从犹太-基督教世界观中夹带过来的东西。世俗主义必须从它所不能容忍的地方汲取理念。讽刺的是,世俗主义竟是在秘密中认同自己无法容忍的东西,并以宣扬一种道德上的观点。
如果伦理由个人感受和虚妄所引领,还有谁或能依靠什么来分辨对错呢?当然不可以是犹太-基督教世界观,不是吗?如释重负吧。
结果就是,那些保有犹太-基督教世界观的人慢慢被从商业、教育和政治的公共空间中驱赶出去。只要我们将自己的信仰藏起来,那就没事。但就算私底下的良知也已经不再安全了。那些坚定持有犹太-基督教世界观的人成了新的种族主义者、老顽固、不能被容忍的人。这就是世俗主义的容忍教义,没错吧?
这种秩序重构所引发的问题巨大。世俗主义能实现自己的诺言吗?我表示怀疑。任何基于个人感受和虚妄的体系,就算用再精致的属于和概念来打扮,也会发现自己不过空中楼阁,并不能给人稳定和安慰。
进一步说,个人的信仰与良知在未来将扮演何种角色呢,尤其是在与这种新款世俗主义不相容的情况下?那些围绕着经历岁月检验、宗教自由的宪法原则周围的争论又将如何?公共领域里,是不是还能有一个空间,能让人相信神存在而且传递出他的道德法则,人类是独一无二,同时有限而又容易犯罪,需要救赎;生物属性决定性别,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父母而非政府才是孩子们主要的照顾者和教育者;自由意味着我们可以做正确的事情而并不总是去做我们想要做的事情;科学很重要,但并不具有决定一切;还有,在学术圈里,言论自由会消失吗?
人还能不能相信人类都有共同的祖先,所以种族主义、阶级分裂并无基础可言,我们应合一成为由创造者所塑造的人类共同体,其权利并不源自国家而源自神?
正如我们的《独立宣言》所写:“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如果我的预感正确,被剥夺了这种道德秩序的公共空间将对我们今天的繁荣兴旺产生分裂、毁灭的影响。我们都只能活在一堆身份政治的困境中,还有一系列的文化孤岛,却没有道德秩序来引领未来航向。
世俗主义所夸的海口无法兑现,因为它所提供的是无法维持的道德秩序,留给我们的只是赤裸的公共领域,无法形成、塑造什么共识或团结。
(翻译:尤里)